房屋拆迁补偿简要说明
1、坚持按人安置,一户一宅原则,每人置换安置40m2住宅,奖励性置换安置40m2住宅
2、安置后,剩余合法宅基地内(14m*14m)已建一,二层砖混1200元/m2补偿(瓦房1000元/m2补偿),未建部分一,二层900元/m2补偿.
3、确属一体建成的三层砖混500元/m2补偿,简易房260元/m2补偿.合法宅基地三层未建部分200元/m2补偿,四层及以上未建部分不予补偿,
4、合法宅基地外一体建成的砖混房屋均按照750元/m2补偿
5、合法宅基地外,非一体建成的不予补偿,如按期拆除,奖励性补助330元/m2
6、地下室净高2米(含2米)以上按450元/m2,净高2米以下350元/m2补偿
7、过渡费:按照安置面积*8元*24月,过渡期逾期的,过渡费加至每平方16元/月
8、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种*8元*2次,每户不足500元按500元补偿。
9、生活补助:按常住人口每人一次性补助300元.
10、停产停业补助:按有效证件面积一次性补助150元/m2补助
11、搬迁奖励(合法宅基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第一个十天完成的,每宅奖励40000元
第二个十天完成的,每宅奖励30000元
第二个十天完成的,每宅奖励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