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去年十月,一同事有急事跟我借钱,给利息,借一万,打欠条,月底又有急事,再借一万,打了欠条,今年一月,同事说还钱,先还一万,她在银行,给我转过来,汇完款后跟我要走一张借条,当场撕掉,从此以后,剩下的一万没动静了,要了几个月,一怒之下起诉法院,六月底开的庭,法官请双方举证,我拿出一万的借条,该同事说,我已经还了,有银行汇款为证,我说借了两笔,法官问能证明吗?我说给的现金,没法证明,法官对我说:证据对你不利,败诉。
就事情本身来说,欠钱不还顶多是个赖子,坑别人钱就是骗子,骗子比赖子更可气,我咨询过律师,胜诉的几率不大,但我还是要上诉,一万块大热天我拼命干两个月,该同事在家休病假,8月8号上午九点半在市北法院2楼二审,我就不信邪能压正
就事情本身来说,欠钱不还顶多是个赖子,坑别人钱就是骗子,骗子比赖子更可气,我咨询过律师,胜诉的几率不大,但我还是要上诉,一万块大热天我拼命干两个月,该同事在家休病假,8月8号上午九点半在市北法院2楼二审,我就不信邪能压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