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车吧 关注:870,704贴子:30,123,432

回复:电驴那贴说句心里话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就是,该赔的就是要赔,撞了20万的venge也一样要赔,管你拿的出拿不出,哪怕你丫的全家睡马路卖掉房子也得赔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241楼2014-08-04 00:59
回复
    农民工生活不容易,该人道也得人道,尽量吧,教育水平落后,你指望能有多高素质,但也有好坏之分,还是有真正朴实的农民的。从法律来讲,人人平等,必须守法,但你几万的车子,有可能是人家的一辈子,所以,这个处境很尴尬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243楼2014-08-04 01:59
    回复
      2026-02-13 13:19: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照楼主的说法,杀了人都不用偿命了,因为偿命要用一辈子呢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244楼2014-08-04 06:16
      回复
        楼主你活得太美好?他要为自己的负责,别人的钱天上下的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245楼2014-08-04 06:45
        回复
          穷是违反法律的理由么?大家都没钱几万的车也是攒好久的钱买的,凭什么对方撞了我就可以拍拍屁股嚣张走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6楼2014-08-04 06:59
          回复
            那个小孩在我们城市,上初中,他在我们夜骑的地方被撞,我们这里一样的王子不超过5辆……而且逆行电驴很多,我觉得应该赔,他辛辛苦苦问父母要和自己攒够3.5w,用它来发展我国渺小的自行车业,难道他有错?而且现在谁家凑不出个几万啊……


            来自iPhone客户端247楼2014-08-04 07:05
            回复
              正是你这种想法多了 早就了现在畸形的法律 造就了现在这么多讹人的路人 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嘛 所以我们理亏咯?他们作死我们买单咯?我们就是命贱给他们打工咯?全因他们是弱势群体咯?


              IP属地:广东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248楼2014-08-04 07:09
              回复
                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下电瓶车的态度。他们这种人根本不理解公路多贵,当听到赔那么多钱,以为被坑,被宰,态度肯定不好。至于赔不赔,赔多少,看双方协商,看法官怎么判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9楼2014-08-04 07:35
                回复
                  2026-02-13 13:13: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被打断腿没钱赔不了了之?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0楼2014-08-04 07:36
                  回复
                    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是还是要赔的,在法律上没有人情,如果因为对方没钱怎么的,那么法律也乱了套了,现在是法制社会,不能完全儒家思想。当然赔5万这个数字也不严紧,新车拿到手就会折价。应按照票面的实际金额,和购买时间,以及新旧程度判断赔偿。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251楼2014-08-04 07:49
                    回复
                      lz心底太善良了,逆行撞人态度还那样换做谁肯定都会很火大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3楼2014-08-04 07:54
                      回复
                        两边都能理解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4楼2014-08-04 07:59
                        回复
                          所以现在的弱势群体弱到已经失去为自己做的事情承担责任的地步?笑死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55楼2014-08-04 0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