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名的个人实力。一个领主的领地,大约有五到七成是直接掌握在领主手中的。我记得德川家康的训话就有:必须保证至少七成领土为幕府天领以压服诸侯之类的。这样的实力差距,会使部下失去明面上对抗反叛的动机。
第二:在有实力的保证的前提下,大名就会寻找“名义”来让人彻底消除暗地里反抗,作乱,叛逆的心理动机。所以大名一般会在实力上一个台阶之后,寻求新的名分——官职或者役职,来压服更多的部众。
第三:法令。旧式大名会依照“武家法度”,即长期封建社会所形成的成文及不成文的规定来统治下属;而新式大名则会自行颁布新的法度——分国法。以法令的形式,将“实力”与“名义”所确立的明暗规则都明白的写出来。同时,认可此法令的人,也相应的从“配下”变为了大名的“家臣”——类似于从“公共下级”到“私人幕僚”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