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之不能承受之重
韩剧看多了,对于各种契约都不怎么在意,因为但凡签定契约的,最终都是作茧自缚,双双爱上对方收场。所以这次有离婚约定书,我真没当它回事。
不过重新RE了第9,第10(把我认为一些不太重要的搞笑场景给刨去后),发现剧情顺了很多,离婚协议书所体现要表达的价值,以及对各个人物的影响也清晰了起来。
第9集时我一开始不明白美英在妈妈家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她一直都习惯默默饮泣的。
重看时才发现,是因为这份离婚协议书被一再地提及。
本来这两个人已然是一副甜蜜新婚夫妇的模样了,健找律师来重新拟定协议,按我们这种观众的思路,立马能明白是什么事----补充否定,让原协议书变无效;但是好心的律师在事前先与美英提了这事,又在知情后给美英发了一条含糊不清的短信:“不用担心离婚协议书,就算要你马上签,你就直接签了都没关系。具体的事宜,李健社长再向你说明。”
这话我们听来是另一种印证,原来那份冷冰冰的协议将不再具备它原来的意义。但是站在美英的立场,这话都会有另外的意思。经由律师之口,一再被提及的协议,重点仍然是那两个字“离婚”――这也是她后来所说的“最终要分手的事实”。
而且律师第一次和美英谈话时,就等于在提醒美英――健并没有忘记离婚协议的约定,这让她有一点小小的打击,而之后律师短信的话,在她那里完全可以解读成:“离婚也没关系,补偿很丰厚,美英XI你就算签了也没有损失。”尤其是对比第一份协议中的10亿金额,律师角度的话,难免不让美英产生这样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