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感激神,爱戴神。
我们把最为珍贵的生命奉献给神。
我们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心甘情愿命由天定。
——于是,仁慈的神赐予我们一场噩梦。
4.
“艾尔莎,你喜欢过一个人吗?”
眼前的少女一口啃着面包,一手拿着牛奶,吃得正带劲,哼哼唧唧地回答:“喜欢呀。我喜欢你,还有丽莎,还有……”
“不是这个意思。”我打断她,“我是说,觉得那个人对你来说比自己还要重要……就是……”
我不太好意思说出“爱”这个字眼,矫情、华而不实——书里都是这么写的。
艾尔莎眨巴着眼睛,来了句:“我觉得你很重要啊,如果在战场上,万不得已我会牺牲自己,来保全你。——因为你是王最重要的剑。”
我很无语。
她偷瞄了我一眼:“不会吧,真恋爱了你?”
“不是。因为我大概不可能体会到,所以只是想问一下,呃……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我尽力掩饰着自己的真实心情,带着闲聊地态度说道,显然的,说谎对于我来说难了些。
艾尔莎把手上的东西放下,十指相扣撑着下巴,嘴角弯弯的,显出漂亮的笑容:“这么说吧,如果王和我喜欢的人同时中毒,而我只有一颗解药。你觉得我会救谁?”
我下意识脱口而出的是救王。
但转念,是不是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抛舍一切,所以即使是天平的另一端是信仰与自由,自己也会选择挚爱?
“我不知道。”
我望见她的眼神里略有失望。
“答案,你自己想去吧。”她起身准备伸了个懒腰,准备离开。
“等……”
那小狐狸回眸,却仿佛不是在看我,瞳孔近乎茫然地寻觅着什么,但语气极其认真恬和地说:“这么说罢,假如我爱上了你,那么,我的眼中会只剩下你,全世界都容不进去了。”
————
我走在前往皇宫的路上。
艾尔莎的话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我这么想。
那天,我感受到王在我的环抱下微微颤抖的身躯。
传闻神的天谴是十二道血痕,诅咒越强,血痕就会越来越深刻,直到受谴者不负重创,灰飞烟灭。
那具羸弱却能独当天地的身体,恐怕早已伤痕累累。想到这里,我心疼得一紧,更加用力拥住他。
“唔……疼……”
“啊,抱歉!”我赶忙松开。见他脸色潮红,我猜测的确是自己用力太大了。
他半遮住发烫的脸颊,勾起一个浅浅的微笑:“体力笨蛋。又是下跪又是拥抱的,这是在学校,要是给人看见了,还以为你向我求婚呢。”
我摸了摸后脑勺,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接下话茬,只能傻笑。
——结果鲁鲁修什么也没说。
没有责怪,没有疑惑,半点纰漏都没有的完美笑容,我的怪异举动如同过眼云烟,他无暇顾及。
不得不承认,我很失望。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