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今年85岁了,爷爷1997.9月去世以后奶奶就随我一起生活,奶奶自己有6亩承包田归我管理,10年来奶奶住医院4次花了10000多都是我拿的(我父亲他们哥们3个,姊妹3个)除了年节、生日例行公事的看看外,再没有其他的表示。自从2007年5月由于我的家庭变故,不能够再给奶奶更优越的生活条件,就先去我父亲家住了4个多月后就去了我3叔家(因为我母亲多病),现在3叔3婶说要想奶奶还想在他们那里住,就让我交出奶奶的承包田,我该怎么做??我10年如一日的本不该我做的事情我做了,难道自己的母亲在他们的家里住几个月就和我提这样的要求,应该吗??应该说他们(父亲、叔叔、姑母)在这10里对奶奶的赡养是个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