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安、工商等部门逼得走投无路了,我该怎么办,我真的希望有人或部门能帮到我。 我最近才知道我在全国“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中的罪行是:“虚假广告罪”主要案情是这样写的“2014年4月15日我大队接到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犯罪嫌疑人刘锦兰在销售电动四轮汽车时。承诺消费者可以上路,可以上牌,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给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九十万以上”。这纯属污蔑,我现在已经关闭的店面里有几份我的宣传广告,墙壁上也贴了,我也从未承诺过任何人说,这种车可以上路,可以上牌,如果仅凭个别的消费者口中说的,就是证据的话,那我也可以说是厂家这样说的,那恳请工商、公安部门帮我把我销售的四个产品的厂家全部抓了,帮我挽回损失,而且他们说的九十万,这样看来,是他们想说多少就是多少吗?就凭这样的数据证明,就能在全国网上发布信息通缉我吗?造成了我现在,什么也不能做的局面,还要四处躲藏,有家不能回。我东躲西藏,总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我就于5月20日到了宜春市日泰律师事务所,委托了该所的律师刘群代理出面吃力此事,因为最终还是要面临的 ,我也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了结此事,在此期间我也询问了几家律师,就我的行为根本就构不成虚假广告罪,根本就是有关部门为了整我们老百姓强加的罪,理由十分牵强,哪怕是我说过,也是受到城管、110车在路上跑的事实影响,更何况我根本没有说过。通过律师沟通,在公安部门领导的一再承诺我若回到宜丰处理此事,不关我的条件下(有电话录音为证)来处理此事一,我于6月11日上午到了公安局“投案自首”,当时公安局的领导说两小时就能为我办理取保候审,到现在一个月,我还在看守所,求媒体或者上级领导救救我!


梧桐雨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