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吧 关注:896贴子:2,417
  • 5回复贴,共1

砖家称:如果厦大博导真是诱奸多名女生,那么诱奸不构成犯罪。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砖家果然就是砖家,指的是大家要用砖头砸他的脑袋他才能清醒,呵呵(纯属娱乐)。
砖家表示,诱奸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是一个民间用语。诱奸是指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
本人表示:诱奸就是一个法律用语,是指使用花言巧语诱骗等手段强奸妇女的罪行。它的罪行就是强奸罪。
在强奸罪中说得很清楚,除了使用暴力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以外,还包括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使用胁迫或诱骗等其他手段,也是符合强奸罪成立的要素。除此之外,那些与“兽导”发生性行为关系的女子们难道是愿意与其发生关系的吗?当然不是,她们是在胁迫或诱骗等其他手段下才与之发生关系的,这些行为是在违背妇女的意志而发生的,要不然人家干嘛站出来说是被奸了,而不是说跟你Love呢?
本人表示,如果女学生所说诱奸属实,那么对于某某不仅在行政上或者党纪上的处理,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一个著名大学的刑事诉讼专家居然连“被奸”与‘做love"都分不清是道德还是犯罪的问题,本人表示很愤怒,国家教育里怎能允许存在“砖家”?看来,教育部有必要跟公安部一样,进行一场“内清”,把一些“错‘重‘假’”的现象进行清理。


1楼2014-07-13 12:52回复
    顶个。这种人还是专家么?


    2楼2014-09-06 08:51
    回复
      2025-08-23 17:47:2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俺这个不是法律的人表示,俺非常强烈的建议两位当事人能够追究吴春明的刑事责任,诱奸是强奸的范围。至于那个专家,说出这么没有知识性的话还能叫专家,也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性写出这么一篇文章,纯粹是胡言乱语。新闻电视台难道对这件事情不能报道一下么?1+1为啥不做个新闻专题。吴春明是个教师里的败类,社会的人渣,禽兽不如,人面兽心。他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势去胁迫他手下的学生去卖身啊,厦大校纪委校领导竟然毫不知情,谁信啊。作为唯一的掌控博士生生杀大权的人,唯一掌控着博士生毕业证书的人,我真的不知道让考古系那些考生的毕业证放在吴春明的手里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是为吴春明作推手啊。厦大的沉默就是对吴春明的纵容跟默许,默许他残害学生的身心,学业。那些包庇吴春明案件不彻查的人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么?是他们害了那么多的学生的啊。


      3楼2014-09-06 11:44
      回复
        应该吴春明送上法庭,教师中的败类,厦门大学是瞎门大学————,领导应该负责任-------


        5楼2014-10-19 14:10
        回复
          人渣,吴春明,败类=


          6楼2014-10-19 14:11
          回复
            这个砖家如有女儿,也可被别人去诱奸一下。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1-12 09: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