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骗子说你中了什么什么大奖,然后就利诱一个人上当受骗,获取大量钱财。这个骗子想当然刘构成诈骗。那么强奸罪如果诱奸,是否也构成强奸呢?问题在于,诈骗罪被骗人一方付出的显然过大。而强奸中,不止被奸者付出了性的代价,奸者也付出了性的代价。本人认为之所以为强奸罪而不是诱奸,主要在于强字,男的一方毕竟在体力上优于女方,若是强的话,女方身体必然遭受损害,必定以刑法论处。但若仅是诱奸,未必就会用强。情况就复杂多了。要看这个女的主观是否抱有不当的目的。比如:那教授承诺女学生那个之后保研,女的想后觉得可行,那么就没违背意志。女的自身藏有不当目的。但若是那个教授说只是暗示或特别明示让女学生去他那里学习并给其额外的指导,并未直接说明,女方并不知情,未产生怀疑,就性关系后让女学生保研。从而奸淫的,就取楼主的意思,明显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强奸啊。这两种情况都是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利诱,但在法律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