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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最差物业活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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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1]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4)绿化管理;(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6)车辆道路管理;(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①日常生活类;②商业服务类;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④金融服务类;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⑥社会福利类;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


1楼2014-07-11 10:03回复
    小区内垃圾遍地,堵下水道,公厕慢慢滴,,房屋漏水业主自己找开发商,,等等物业不作为!!曝光他们!把他们撵出市场!!


    2楼2014-07-1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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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05: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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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先报一个!!南方利安物业!!理由:下水道一直堵污物比排水管高!!业主们联合找物业物业一直推诿!!没办法又找开发商,终于处理了,楼宇门门锁坏了对讲坏了没人修,地下停车场一层土楼带栏杆不敢抓,收水电费打不到卡上美人调查没人管!!我地150大元呀!!7月2日充到卡上7月6日往水电表上刷的时候钱没了!!找到物业没人上心没人调查没人管!水电钥匙都是物业管的平时都锁着!!不知道是谁偷了我水电卡上的钱!!有改动收费系统权限地只有物业经理了!!有这么一个物业经理我该怎么办!!物业公司听物业经理说还和市公安局长有关系!!再说了150元也不够立案的呀!!所以我认为南方利安是高唐最差物业!!


      3楼2014-07-1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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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安是华银那个吗


        4楼2014-07-1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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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就是业主花钱雇地管家仆人!!我花钱找了个小偷来当管家!!冤啊!!!!!!


          5楼2014-07-1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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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悲催地品盛居


            6楼2014-07-1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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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连垃圾箱都没有!!每平方要收6毛的物业费!!贵呀!


              7楼2014-07-1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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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的作用有3:1、让你在小区中住的舒心,物业对小区的绿化,公共卫生进行定期维护保洁,不用担心小楼梯踩到香蕉皮,出门看见垃圾到处堆,物业能让小区卫生整洁及绿化造型优美,春花夏树秋枫冬雪。2、让你在小区中住的安心,物业对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例行询查登记,对车场车辆进出进行指挥,让你不用担心看见小区都是外来人员在逛公园,车辆进出要前后左右看个几十遍。3、让你在小区中住的放心,物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能让小区的路灯在夜晚的时候前路明亮如日,各个小区主管道畅通顺畅,有堵时也有专人清理。不用担心地上到处污水横流。


                8楼2014-07-1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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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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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是物业的一种增值服务。除了提供建筑物内劳务与服务外,以延续了建物生命与使用的基本需求外,更应借由营运管理增加收入,以提升不动产与土地的价值。物业服务项目包括:警卫保全、清洁劳务及设备设施类如电力、空调、升降机、给排水、安全系统等维护、修理、保养等三大类工作。
                  [编辑]物业管理的主要产业对象
                    物业管理的主要产业对象是住宅小区,包括高层与多层住宅楼、综合办公楼、商业大厦、旅游宾馆、标准工业厂房、仓库等。它的管理范围相当广泛,服务项目多元化。除房屋的使用及出租的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外,还有房屋室外即住宅小区内的清扫保洁、治安保卫、交通疏导及车辆停泊、环境绿化以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的各种服务。


                  9楼2014-07-1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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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26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5.27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5.28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29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6 使用维护6.1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6.2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6.3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14楼2014-07-1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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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物业就是管家,业主花钱让他们服务的。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4-07-1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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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6.5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6.6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6.7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 法律责任7.1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7.2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7.4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5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6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7.8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7.9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7.10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7.11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12 第六十八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6楼2014-07-1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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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 法律责任7.1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7.2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7.4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5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楼2014-07-1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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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丰物业 还有比他还差的吗


                            18楼2014-07-11 15:42
                            回复
                              2026-05-25 0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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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比利安骗业主的钱还恶心?


                              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4-07-1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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