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吧 关注:349,373贴子:6,949,659

回复: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都是正能量,我们在关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在持续关注招远5.28麦当劳血案外,也在关注此案。


263楼2014-07-08 23:19
回复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尤其是打招呼的,更可恶。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264楼2014-07-08 23:41
    回复
      2025-11-28 13:21:3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东平,你是共和国的耻辱,市里打招呼的是党的败类,执行的县里局里都要以玩忽职守,知法犯法抓起来。。。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265楼2014-07-08 23:45
      回复
        做为一个东平人,我的脸走到哪肿到哪。先前一直吹牛逼说东平旅游多好多好,这回你让咱老乡的脸往哪搁?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66楼2014-07-09 00:29
        回复
          阉了


          267楼2014-07-09 00:41
          回复
            我是李双江,终于在山东东平找到了青天好警察。我儿天一冤枉,请东平警方为俺儿申冤做主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1楼2014-07-09 01:28
            回复
              从没想到有一天我的家乡以这种形式出现在各种新闻上,痛心!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74楼2014-07-09 06:46
              回复
                  从学校、教育部门到警方,东平这么多机构和部门却奈何不了几个地痞流氓,无疑是莫大讽刺。对于这么多花季少女遭受地痞摧残,应当有人为之负责,因此,有必要对性侵疑案背后的责任链条,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一个环节都追究到人,严厉处理,如此,才能还受害少女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来自iPhone客户端275楼2014-07-09 06:50
                回复
                  2025-11-28 13:15:3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宁阳人路过,东平这回真出名了!


                  276楼2014-07-09 07:43
                  回复
                    好吓人哦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9楼2014-07-09 08:21
                    回复
                      气愤。


                      280楼2014-07-09 08:35
                      回复
                        公安部门解释“自愿不算强奸”的理由是案发前他们就相识,就有来往,可是公安同志,你们说案发时人家女孩才14周岁,那么说孩子小于14周岁的时候就与地痞“交往”,那算不算强奸?如果你们又说时间太长没有直接证据,那“自愿”的证据又从何而来呢?一句话,你们对百姓苦痛麻木不仁,严重失职渎职。


                        281楼2014-07-09 08:38
                        回复
                          既然公安部成立了专案组,请细查是谁打招呼?给谁打招呼?统统查出来。


                          282楼2014-07-09 08: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