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097号)、《关于调整内地公安机关对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3】392号)等文件规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执行的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中国公民出境办证收费标准
护照:办证、换发200元
补发400元;加注20元。
通行证:往来台湾30元
往来港澳100元;加注、延期20元。
签注:一次有效20元;
二次有效40元;
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100元;
一年以上至三年(含)多次有效200元;
三年以上至五年多次有效300元。
投诉电话:029-3442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