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不为之事,反间计
故事:有三方人物,第一方人物是买主,第二方(两人合伙)和第三方是竞争者。买主开出条件,你们两方谁能准确的说出我要求回答问题的准确答案,我就将买那方的产品。 买主说为了确保我不会临时更改答案,我先把我的答案写在纸上,放在保险箱里。我给你们三天的时间考虑和准备。问题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我第一次做的生意,以及我身上有无胎记。
对于这种变量的东西,基本无从着手调查,而且只有三天的时间。
第二方,我们找一个神偷吧,这样最为保险,而且似乎好像没有任何的办法,这样是最好的办法。
第三方,对于这种问题,采取的最佳方式必定是偷,我方估计第二方必定也是采用这样的方法。所以,我方先把答案偷出来,然后再放上假的答案。同时收买对方所雇用的小偷,实施离间计。具体做法是,小偷把偷来的东西给主要的负责人(是假的,但要熟悉的第一方的人才知道),主要的负责人必定会要求查证(验证是需要第一方的熟人),这时小偷就需要找到第二方负责人的伙伴,然后告诉他,第二方负责人必定会骂我,说我掉包了或者是第三方的间谍,第二方负责人心胸狭隘,不仗义,因为我看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他回来后必定会对你说,这是假的,他想等你离开后,独自享有这份丰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