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乐
之所以把流行乐(Pop)放到这么后面是因为,在这么多装逼大户跟前,流行乐的战斗力就是渣。流行乐的群众基础之广泛,商业化程度之高,歌手赚钱之多,体制之庞大,与其对音乐发展所做的实质贡献之少形成鲜明对比。光这点就够人黑的了。流行乐最不招人的待见的地方倒不是其低档庸俗——这毕竟满足了一般人消遣的基本需求;也不是其千篇一律,创意匮乏——大部分消遣的人也不来管这么多;而是流行乐总是像个找娘的野孩子一样要与其它严肃的风格扯上关系来掩饰自己的商业本质,好像只要披上了具体风格的外衣就上了一个档次似的。明明是公司里同一群音乐制作人的作品,一定要说这个是摇滚,那个是舞曲,这个是嘻哈,那个是R&B,这个是民族风,那个是新古典……最近比较流行的就是爵士灵魂了(其实也不过是钻了灵魂大姐大归天的空子)。而广大流行乐听众受其误导,以为他们听到的就是正宗的摇滚/舞曲/嘻哈/R&B/灵魂/了,以为那些商业化的明星(entertainer,直译为演艺人员)就是这些音乐风格的典范了。这着实让用心坚持风格的音乐人头疼不易。
评:有首歌叫“Rock Is Dead”,有首歌叫“Punk Is Dead”,有首歌叫“Heavy Metal Is Dead”有首歌叫“Hip Hop Is Dead”,甚至有老一辈的流行歌手唱过首歌叫“Pop Is Dead”来控诉商业化对音乐的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