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吧 关注:674贴子:1,238
  • 0回复贴,共1

21世纪法律何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0年5月,不知是谁写了一则“三尽书记”的网帖挂在网上,沸沸扬扬。岳阳市纪委逼我,要我承认是我写的,不承认就要查处我的其它问题。我没有写,不可能承认。于是,我真的被“双规”了。作为在基层做过八年副检察长,九年法院院长的我,深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神圣的,她以真实为灵魂,不能有半点虚假。然而,给我定罪量刑,把我送进监狱的那份判决书居然尽是些假东西。我没有犯罪,权势遮天,奉命行事,最终让我蒙受冤狱。<?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我的控告与申诉
控告申诉人:周声波,男,1960年12月出生。2001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之后,任岳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0年11月18日岳阳市纪委以我涉嫌严重违纪为由将我双规;2011年1月24日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由岳阳市检察院交由平江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1月31日转捕。3月上旬又以在侦查中发现我涉嫌犯有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为由延期羁押一个月。4月25日侦查终结;之后,非法羁押一个多月,6月8日移送益阳市安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以受贿罪(7.4万元)判刑5年,现在监狱服刑。</?xml:namespace>
(一)诉讼过程
从2011年1月24日对我宣布立案的第一天起,我就一直申述我没有犯罪。为此,我拒绝了在第一次讯问笔录和残缺不全的录音录像光盘上签字。1月25日对我进行第二次讯问,我从头到尾申辩2005年9月为中大置业这块土地收钱解冻一事不成立,这块土地没有解冻。但办案人员说:“我们还是按你以前说的记到着,你今天说的不记,这件事我们再作调查。”(见1月25日录音录像和1月26日我写的申诉)1月26日,我向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递交申诉,申辩自己没有犯罪;1月27日向平江检察院检察长廖良中写信,阐明自己没有犯罪,遭受陷害;1月28日,在市检察院批捕前的讯问中阐述自己没有受贿;1月31日我在第三次讯问中再次阐明自己没有受贿;2月8日、2月13日、2月21日我向检察机关递交申述,阐明自己没有受贿,请求尽快将事情调查清楚。(1月25日的录音录像资料被隐匿)。
3月1日至3月10日在侦查机关对我集中进行的(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连续讯问中每天每次我都坚定不移地、理直气壮地申辩自己没有受贿,没有犯罪(除第四次外,其他录音录像资料都只有图像,删除了声音)。期间,办案人员要我承认自己犯有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我告诉他们,那是很正常的工作,根本没有滥用职权,为此,我拒绝了在告知书上签字。期间,我重点申述的是2005年为中大置业这块土地的解冻受贿一事不成立,根本没这回事。办案人员答应我就这件事再作进一步的调查。
3月31日,办案人员告诉我:“老周啊,你的事快了,前几天我们蒋局长(我案件主办人、平江检察院反渎局长蒋达)在市里开了会,李再柒这件事(指中大置业土地解冻中受贿、最后定罪量刑的这件事)不冤你了,过几天我们还要来找你谈一次话。”我当时反问:“你们调查李珊珊(介绍贿赂人)没有?”承办人鲁祥庆回答:“调查了,这件事是发生在07年(不是05年)”;“是07年,我们还到楼区法院查了台帐”。
之后,一直没有人来找我谈话。
以上情节,在6月17日将我送往安化的路上我与平江检察院反渎局长蒋达核实过,在一审法庭上与参加听庭的侦查人员作了抵质陈述(见庭审笔录)。
4月底,延期羁押的法定时间也已经到了,我只有催问平江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他告诉我:“我帮你问了,已经研究了,只有徇私枉法罪挨得一点边,其它几件事都定不了,不会超期羁押”。过了“五一节”,已经超期羁押了,我没有收到任何东西(法律规定3天内应当收到起诉告知书,移送异地起诉的不超过7天)。于是,5月10日、16日、20日我连续三次写报告通过驻所检察室主任传真到市检察院,申辩自己没有犯罪,请求放人。
5月中旬,律师告诉我,市检察院起诉科何小山科长把他叫去看了一个省检察院的文件,说政法机关在职人员犯罪一律要移送其它地(市)审判,文件是今年3月1日下的,我是执行文件的第一个。到监狱后才知道,这也是设的一个局。因为全省职务犯都集中在一个监区,与我同时入监的以及在我之前、之后入监的无一人不是在本市法院判决的,除了那次岳阳两个与我同往安化的外,无一人在别的地(市)审判。


1楼2014-06-14 21: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