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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论已逝名家作品的授权问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LRT就是想讨论一下···如果有了解这方面法律知识的亲们希望帮解难啊~


IP属地:上海1楼2014-05-25 16:49回复
    著作权归属: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IP属地:上海3楼2014-05-2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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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07 20: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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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IP属地:上海4楼2014-05-2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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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IP属地:上海5楼2014-05-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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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盈利性质 作者不会跟你计较


          6楼2014-05-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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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只要不用于商业用途都没关系。
            现在要授权主要是针对网络写手而言的。


            7楼2014-05-2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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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自虐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5-2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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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是50年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5-25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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