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的罪名足以判死刑,在饮水机里投毒---我只想问他们寝室有几个人?还有,他若真有悔改,就不会等到判死刑之后。以及他为广大莘莘学子做了榜样,看谁不爽可以投毒,毒死别人之后,还可以判死缓。我想很多年轻气盛的人都会孤注一掷走上这条路,到时候法律怎么给那些后起之秀判刑?另外,177人多是医学院和法学院,医学院还能理解为什么求情,但是复旦法学院我就呵呵了。估计是那些教授们有事没事带着学生瞎闹腾,你说你求情就算了,可以讲点有用的东西吗?说什么把林放出来好好赡养黄的父母。这种话都能讲得出来?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只讲情,黄的父母还没脑残吧?天天看着杀他儿子的凶手来照顾他们吗?!说死缓理由,也不讲点实在的,搞什么林是可造之才,林以前干过很多好事,黄人品渣,晕,这就跟一个妓女穿得再这么风骚性感,你无论多么优秀,强奸了都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