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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思考】究竟什么才是饭?饭究竟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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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转帖 可能有很多人都看过了 不过觉得说得很好啊……

粉丝、明星、娱记之事实真相!!BY 哲学家快乐 

这很长的帖子是以笔者的切身体验来说明“什么是歌迷(粉丝,FANS)”这个命题,并顺便说说我所了解的娱记,我所理解的明星。
  
  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大多数人根本不了解这个群体。当然,我也只了解我所看到和经历的那些,所以:
  
  踢馆没问题,只要你有理!
  
  补充更没问题,只要你有理!
  
  PS:本文之歌迷(粉丝,FANS)系指国内明星之国内粉丝,勿谓言之不预也!
  
  
  
  
  
  
  一、追星族:类似的举动,不同的心态
  
  一场拼盘过后,往往可以看到这样的众生相:
  
  外向型歌迷。苦苦守候明星的队伍里,有人拿着CD或照片等待某个明星的签名,或者只是为了看一眼,他们对其他明星大都待理不理,即使打招呼,也只是出于礼貌,这些往往是比较忠实的歌迷,性格偏向外向,但他们只是歌迷中的极少数,并以本地歌迷为主;
  
  明星物品倒卖者。有人拿着CD和照片等明星(多数情况下是等所有有利用价值的明星),免费要来签名,转手就是10倍的利润(去淘宝看一下我有没有夸张),他们比较了解歌迷心理,但绝对不是歌迷,只是比较低调;
  
  主动出击型看客。有人只是为了看而看,或者会要求跟明星合影,并且一般都不顾忌明星的感受,这是典型的看客心态,不同的是,一般人只会恰巧撞上明星才围观,而他们把看热闹做得更主动、更彻底,所以他们也不是歌迷,但是他们相对高调,以歌迷姿态上镜的也往往是他们:因为一旦他们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发生冲突,从而制造新闻效果。或者,甚至有一些媒体可能拉人冒充,使其以“歌迷”名义说话,或者干脆制造出来一些“子虚先生”,来中伤艺人。
  
  当然,不排除某些歌迷同时喜欢三五个人,而且想见到他们,但这总有个度,因为“喜欢”所有的人,见一个爱一个,也就意味着谁都不喜欢。
  
  以上三种人等候明星的目的显然完全不同,但是舆论常常把他们统称为“追星族”(甚至歌迷),这种笼统的认定来自完全不熟悉歌迷圈子的外界人士,因此往往肤浅和武断。
  



1楼2007-12-23 16:09回复
    五、历史上有没有FANS?
      
      卫玠的帅哥舅舅王济说:“与玠同游,冏若明珠在侧,朗然照人”,“珠玉在侧,觉我形秽。”《世说新语•容止》说:“骠骑王武子是卫玠之舅,俊爽有风姿。见玠辄叹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
      
      帅哥王羲之说杜乂“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
      
      欧阳修说:“读轼(苏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
      
      白居易十六岁谒见大名士顾况,顾况看了名字,开玩笑说:“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但当翻开诗卷,读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禁连声赞赏说:“有才如此,居亦何难!”
      
      以上说话的人都是崇拜者,而且既有实力派,还有偶像派,可惜本身都是“教父”级别的,搁到歌坛那都是罗大佑、李宗盛,说不上是FANS。
      
      著名的HC我们也都了解:
      
      掷果盈车:潘岳“美姿仪,辞藻绝丽,尤善哀诔之文”,他年轻时常常挎着弹弓去打猎,走在洛阳大街上,每每引起女士围观,她们手牵手围住潘安的车,不停地向车中扔水果,表达倾慕之意。
      
      侧帽风流:独孤信,精于骑射,一表人才,某日到郊外打猎,待到晚霞满天,策马回城,迎风急驰,帽子无意中偏到一边。第二天,满城人都侧戴帽子,学习他这个帅呆了的新造型。
      
      为什么说他们是HC而不是FANS呢?因为大帅哥倒霉的时候可没见FANS站出来维护,不过也好,这给我们留下了很好的传统:即FANS和HC在“饭”和HC之前都有一个条件,就是那人要有足够的人品值,嗯,乱来非但没人帮你,还要连以前的支持者都失去哦。虽说追星有理,HC无罪,但是FANS绝对有脑,这不是有活生生血淋淋的先例么。
      
      历史上有没有FANS,至此答案很明显,若是哪位人士觉得有,请给我举来例子,我好有则改之。
      


    5楼2007-12-2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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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0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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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是针对选秀粉写的文章 但是感觉还是能看到所有FANS的影子的

      ====================================================
      九、选秀明星颠覆了传统明星的概念
        
        自从有了选秀明星,人们常把选秀明星和传统明星区别来说,这是为什么?
        
        绝大多数明星能成为明星,都经历了一个基层锻炼的过程,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经历过选拔或考试,对明星一方来说,这种选拔跟选秀并无不同,区别在于FANS,即选拔的过程里是否有FANS的参与。换言之,传统明星的成长过程是“参与选拔—跟唱片公司签约—成为明星—出作品—占有市场—拥有FANS(由市场的一部分演变而来)”,选秀明星则是“参与选拔—拥有FANS—成为明星—跟唱片公司签约—出作品—占有市场(主要是FANS)”。所以,虽然FANS多少会影响到传统明星的前途,但并非决定性的,决定他们命运的是市场,而这个市场是未知的,是可以开拓的。秀粉的多少是选秀明星能否跟唱片公司签约的决定性砝码,他们是否是明星、是否能出作品都取决于是否有FANS,所以他们的前途虽然也有市场的作用,但FANS才是决定性的。或者说,在出作品以前,唱片公司已经看到了选秀明星的市场占有率,只要号召力够大,他们就签,这个市场虽然不小,但却已经固定化了,没了继续开拓的余地。所以说,选择跟传统明星还是选秀明星签约,能反映出一个唱片公司更注重安全,还是更注重冒险和开拓精神。当然,这反映的只是唱片公司的风格,两点本身并无好坏之区别。
        
        传统意义上,明星是唱片公司制造的商品,世上没有仁慈的商人,商人看重的是明星本身的价值,他们不会因为FANS般的心疼而无视市场的残酷,所以只能在选拔这一关上表现得更残酷,这不能完全保证明星质量,但多多少少总有一定的作用。除却商业的成分之外,歌手之所以“要”成为明星,因为他们有音乐梦想,之所以“能”成为明星,是因为他们有这个本事,所以本质上说,他们是“为音乐或艺术而生”的,虽然他们常常屈从于唱片公司的压力,但这不能否定他有做明星的潜力,所以一家唱片公司不合适,他可以跳到另一家。FANS认同他们的梦想,也常常对唱片公司表现出无奈或愤怒,但总归会给他更大的宽容与信赖,因为没有明星,便没有FANS。
        
        选秀明星则颠覆了明星概念,成为“FANS制造”,唱片公司只是帮忙包装而已。他们也可能有音乐梦想,但表现得仿佛是“为FANS而生”的,因为如果他得罪了FANS,便几乎不可能去发展另一批FANS,所以,没有FANS,便没有明星。导致选秀明星被另眼看待的决定因素是选出他们的是带着感情色彩的拥有强大力量的FANS,其本身特质并非成功的唯一因素,所以,他们的实力总是招致质疑。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很多选秀明星根本无所谓唱工,却依然能成为明星,因为相对来说,即使唱片公司中也有很多烂水果,他们总比一般观众专业,而且他们是下手不留情的一群,因此,假如“潜规则”不存在(这不可能成为最重要的游戏规则),他们不会允许实力不够雄厚的人出线。
        


      9楼2007-12-2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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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明星的出身决定了明星的市场
          
          明星的出身决定了明星的市场和消费群体。既然选秀明星是FANS“生”出来的,自然而然就需要FANS来“养”,FANS固然人多势众,但绝对不会像唱片公司一样拥有相对固定的资金和人力,所以FANS养明星总有捉襟见肘之感。
          
          因应这一情况,秀粉致力于严密组织,扩大影响,但本质上,这是FANS养明星,明星却不养FANS,明星与FANS之间只有感情,并无契约关系,而处于消费者地位的FANS愿意养活明星,却并无义务,也就是“谈得上感情却谈不上义务”,那么一旦感情变化,明星将何去何从?所以,他们的发展受限于FANS的喜好,作品必然要迎合FANS的喜好,那么,买他们作品的,除了FANS,还会有谁?因此,选秀明星是FANS“生”的,最终要靠FANS来“养”,活不活得下去,主要靠FANS。
          
          传统明星是由唱片公司来支持来“养”的,他们同时也在养唱片公司,最终达到都由市场来“养”的目的,因此,他们之间存在契约关系,是“先谈义务而后谈感情”,这样,明星在作品上便有一定的发言权和自主性,市场显得比FANS更重要,作品不必完全迎合FANS的需要,且恰恰正是明星的个性让他赢得了更多的FANS,而买他们作品的也不一定是FANS。所以FANS在一般明星那里,是重要市场,但绝对不是全部市场。也就是说,明星是唱片公司“生”的,最终要靠市场来“养”,活不活得下去,主要靠自己。


        10楼2007-12-2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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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FANS组织将走向何方?
            
            当然,至少就现状来看,FANS还很强大,消费力也惊人,因为,选秀明星在短时期内建立了强大有力的组织,同时也使得人们总是以有色眼镜看待FANS组织,常常调侃地问:组织合法吗?收费吗?缴税吗?有干部考核吗?有评价体系吗?
            
            呵呵,如果一个人在现实里已经被管得够呛,业余时间搞点消费,却是花钱买管理,花钱买限制,那还真不是一般的白痴。做FANS本是内心感受至上,不需要考核便可以加入,不需要辞职便可以退出,如果真的成熟到变成一般的群众组织,反而落了俗套,甚至变得恐怖。
            
            所以目前的FANS组织不是需要加强,而是需要弱化,不是需要“大一统”,而是需要更松散。
            
            在不违背法律、不涉及隐私的前提下,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的任何事情应都是可以讨论或关注的,如今却有FANS团体为言论设防,每个粉丝比外交部发言人还受限制,连“开玩笑”都设定了范围……我不能继续评论下去了,但是我觉得好可笑。
            
            呵呵,其实,中国的歌迷组织已经发展了快20年了,现在这些雨后春笋一样的乌合之众,要是担心自己骇人,不如去好好学习一下前辈们的经验。
            


          14楼2007-12-2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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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爱人,其实是自爱
              
              某些时候,自私和自爱是容易混淆的概念。在爱面前,人应克制欲念与自私,但是并不等于说,爱人,就不能爱自己,就该放弃自己一味迁就对方,因为,爱的前提,其实是自爱。
              
              杨女之“爱”显然等于自私和狭隘,有人跟她建议,你可以去混媒体做娱记,不是就有机会达成目的了吗?当然,这是个馊主意,但若能实现,总比现状要好。但她没有答应,更不会照着这个或者类似的目标努力。不知道她是否是想以一个“纯正FANS”的姿态出现在老刘面前抑或是不屑看别的明星,总之,她等了13年,却一直处于偏执与躁郁中,她的感情表现在一次次的“追”中,而不是静心地想一想,该如何稳妥地万无一失地见到“偶像”,让他见到自己因为他而付出了努力从而对这个社会做出了贡献。在FANS越来越专业的现代,13年才到达低级“追星族”的段位,是她自己的可悲,也是老刘的失败。
              
              或许跟老刘无关,因为该女生命里只剩下妄想,根本没打算有什么正经的规划,更不知道见过之后,生命还有什么追求,也正因为如此,她的偏执才能迷惑了父母,她一家的话题竟然只有一个,人生目的竟然只有一个,难怪她能蛊惑一对老人跟着疯狂。这绝对是一种病态。
              
              把自己毁得人性全无,杨女的不自爱到了极端的程度,既然不自爱,怎么可能去爱人呢?
              
              所以,听说她冷漠于父亲的自杀,其父的“遗愿”成了她想单独见刘的又一个理由,有人说,你见了他,要说什么?说“你还我爸爸”,还是“终于见到你了,我爸爸死得真有价值”?


            18楼2007-12-2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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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这一章 感觉又是和我们关系不大的……职业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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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职业粉丝
                
                说过如此单纯而“有爱”的菜鸟,让我们看看那些无爱的职业粉丝。什么叫职业粉丝?不是说他们做粉丝已经到了很“铁杆”的程度,天天围着“偶像”转(这种人当然有),而是他们并不在乎需要自己给予欢呼的那个艺人是谁,只要有人以特定的方式(比如给钱)让他这么做。职业粉丝的出现,不知道是他们自己的幸运,还是艺人的不幸。但可以确定的是,文化娱乐市场很不幸。
                
                通常职业粉丝分以下两种:
                
                主办方工作人员。这种人是临时的,除非自己公司需要,他们不会去做职业粉丝。每当演唱会、签售会、歌友会……如果主办方对所请的艺人没有太多的信心,活动现场往往会活跃着一群或明或暗的“托儿”,他们也许是完全免费的,也许有些许补助,但他们起到的作用无疑是负面的,因为他们还不够职业,不懂如何助威,只是去充个数瞧个热闹而已,或许我们可以宽容点看这些人:凑热闹是人的天性,何必指责这些做了“托儿”而不一定有那意识的人呢?
                
                职业化的职业粉丝。这种人或许本身是甲的真粉,同时是乙、丙、丁……的职业粉丝,或许他完全不是粉丝,而是100%当作了一种职业。这都无所谓,关键是他们都拿了钱。拿人钱财,替人助威,是他们的“职业道德”。通常那些不被认为有粉丝的艺人忽然有很多人捧场,那意味着到场的一定有为数不少的职业粉丝。由于这些人本身熟悉粉丝团的运作方式,呵呵,他们会在呐喊助威上多出很多的花样,而且或许比真正的粉丝叫得更凶、走得更远,因为他们无所顾忌,通常会把艺人当作一次性消费对象——这次够花俏拿钱多就够了,管他娘下次人家怎么看这倒霉艺人呢——但是我们都知道,有心,才能做好,职业粉丝本质上只是为了一点报酬,所以不可能真的做得很好。在一场艺人众多的活动中,他们往往要承担好几个角色,所以漏洞百出,他们会送走了甲又开始对乙欢呼,这种人再卖力,都只能适得其反。其实跟职业完全一样,当你对你的工作对象完全没热情的时候,你可以做,但是绝对做不到最好。
                
                你真的可以“职业”到骗自己爱上这个职业么?
                
                不可能。如果可能,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FANS。“饭”是一种很奇妙的情感,它跟“饭”的对象的水平、相貌、人品、受欢迎程度其实没有太多直接的关系。爱就爱了,虽然也许仅仅只有那一刻而已,这才是FANS的真意。
                
                不过,真的不需要过多指责职业粉丝,毕竟拿钱办事并不丢人,何况当生存出现问题的时候,做点出格的事也值得谅解。所以,相比起来,他们比伪粉丝可爱多了,毕竟他们还有“职业道德”。
                
                呵呵,PS一句,看过《疯狂粉丝王》吗?那个导演,那个剧组,绝对不知道什么是粉丝。别的电影都要体验生活,这电影没有生活,所以注定要烂。
                


              21楼2007-12-2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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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因为自我,所以死忠
                  
                  一般人可以容忍职业粉丝,但是FANS不会容忍,因为他们都强调对“偶像”的“忠心”,这是为什么呢?
                  
                  这要从“偶像”为什么会变成“偶像”说起。人的一生受三大感情所累,要对亲情、友情、爱情负责,要忠于这三大感情,说到底是受社会责任的制约,FANS之情则不然,因为没有人强迫你要爱某个陌生人。FANS之爱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加入,也可以自由退出,没有人要你发誓,也没有人要你证明,很多人随着年纪和阅历的增长,换了“偶像”,或者不再做FANS,但只要他不倒打一耙去诋毁以前的“偶像”,便不会有人指责他,因为用感情去绑架一个人容易,真正改变他的心意却很难,所以选择爱与不爱某个“偶像”,全然在于自己怎么想。
                  
                  “偶像”这个词非常不确切,因为它只体现了“FANS现象”中的一点,也就是歇斯底里的那个层面,但由于没有更确切的词来代替,所以我始终用了引号。有一点必须指出,“偶像”有“唯心”的嫌疑,人们通常认为,“偶像崇拜”是客观唯心,因为崇拜对象来自外界,但是,我认为那是信仰不自由的时代的产物。
                  
                  事实上,“饭”由心生,做FANS,常常是遇到“饭”的那个人之前就注定了的事。他们注定喜欢的那个人,是自己的影子,是自己优点的最大化,也是自己青春的防腐剂,其实谁不想找到这样一个影子呢?不止是那些狂热于电影电视和流行音乐的人们,即使是对FANS不屑一顾的人也不免如此,人这一辈子,若是什么都不沉溺,才是真正的可悲、可怕。
                  
                  如此说来,现代明星“偶像”反映的其实便是FANS本身,“偶像”是镜子,FANS在“偶像”那里照见了未来的自己,所以才可能照着对方的样子塑造自己,显然,如果自己不欣赏对方的生活态度,不觉得他是对的,谁会喜欢上对方呢?那不是自己找别扭吗?
                  
                  每个FANS团体自有特定的集体性格,所以“有什么样的明星,就有什么样的FANS”,一堆国籍、性别、年龄、民族、性格不同的人同时爱上某个明星,他们之间肯定有共同点,至不济也可以惺惺相惜,所以FANS常常可以共享,吃醋与妒嫉也会存在,但不是常态。不过,这不能证明FANS就比常人高明或愚笨。他们只可能比一般人更自我,或者对事物有些“不正常”的看法,但那与道德无关,与智商无关,跟外界无关,甚至,跟明星也无关。
                  
                  对FANS来说,所谓“死忠”,也不过是死心塌地地“忠于自己”,而“别人”显然并不是真正的自己,所以有时候要懂得适时抽身,甚至偶尔劈腿,才会有更加丰富充实的生活。
                  
                  归根结底,哪个人最爱的不是自己?老马说,自私是人的本性。力宏说,爱你就等于爱自己。
                  
                  呵呵,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做不做FANS,可以稍微自私一点,但一定要完全自爱。人都有一天会长大,也许会觉得自己以前很幼稚很单纯,但还是会怀着美好的心态去想念那幼稚而单纯的经历。
                  


                22楼2007-12-2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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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06: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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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虾级FANS
                    
                    [原文:大虾属于理智型FANS。面对满天星星,他们不易头脑发热,而是通过思考对比选择自己的偶像。因欣赏而喜欢,因喜欢而尊重,“动乎情而止乎礼”,这就是“大虾风范”。他们不会为追星而废寝忘食,在遇到更重要的事情时能迅速抽身而退。一场演唱会上,最安静的往往是大虾级FANS。他们静静地聆听,尽情地享受。曲终人散时也没有悲伤不会狂热,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场止于娱乐的狂欢,而生活还将继续。]
                    
                    
                    辨析:FANS确乎需要大虾风范,需要懂得取舍,才不会给家庭与社会带来困扰,但是行动上做了理智的选择,并不代表内心就不纠结。有时候,放弃乃是为了以后更好地去争取。在FANS心里,根本没有比支持偶像更重要的事(当然,有同等重要的事),就像一个人再忙,也有权利去追求爱情一样。之所以有时候选择放弃去看现场,无非因为他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去支持所爱的人。
                    也可以这么说,世上有厚积薄发的FANS,却根本没有所谓“理智”的FANS。平时大家选择努力工作,一旦喜欢的那个人到了,才有底气去请假,这样难道不是冷静吗?但是,真的是所谓的“理智”吗?大家见过喜欢在演唱会前后跳槽的人吧?呵呵,我见过。
                    这也可以印证另一个事实:FANS不是口头上的,很多情况下,FANS是不愿意别人提到“偶像”的,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25楼2007-12-2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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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老鸟级FANS
                      
                      [原文:老鸟FANS往往是明星FANS团的中坚力量。他们对自己偶像的爱专注而持久,丝毫不受诱惑动摇。他们每天都要访问偶像的BBS或者个人网站,认真灌水,热情回答新手提问,积极沟通明星与歌迷(影迷)。他们卧室的墙上悬挂着偶像的超大精美海报,柜子里收集着偶像的所有正版大牒。他们把偶像当作自己的家人,熟悉他(她)的性情爱好,了解他(她)的一举一动,心系偶像的快乐与悲伤。老鸟级FANS需要非凡的修炼,非性情中人达不到这个境界。]
                      
                      
                      辨析:这说得比较靠谱,FANS中确实有这么一种人,但是,以上提到的内容只不过是FANS基本功而已。比如说访问网站、回帖、买正版(现在正版比盗版还便宜,不稀罕了吧?FANS买原版比较多,如果他的“偶像”不是内地人士的话)之类,由于网络的发达,渠道的畅通,这些是新手亦可轻易办到的,并不需要特别的修炼,说“老鸟”才如此,未免太低估铁杆了吧!
                      归纳者似乎对这类人颇有赞叹和欣赏之意,所以才说“非性情中人达不到这个境界”,但其实所有的FANS都是性情中人,否则怎么可能是FANS呢?


                    26楼2007-12-2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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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骨灰级FANS
                        
                        [原文:此级别在网络游戏中为炉火纯青的高手,在此却列为走火入魔型。经验不足的菜鸟和过于专注的老鸟最易发展成骨灰级FANS。其特征为两眼充血,狂躁不安,喜怒无常,且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其生活失去常态,将追星作为自己的唯一职业,每天就是孜孜不倦的灌水、灌水,为自己的偶像摇旗呐喊。当有不利于偶像的言论出现,他们会第一时间跟帖反驳,甚至不惜语言暴力。他们节衣缩食打飞的追随偶像的身影,为偶像情绪失控,大哭大闹,甚至伤害自己的身体。]
                        
                        
                        辨析:我觉得这个级别指代的好像是那种一天不上天涯就失魂落魄的人士,但请问这些人士,你们是因为天涯是“偶像”才这么做的么?
                        让我说,这只是一种生活习惯,与“饭”无关。
                        其实,真正的FANS在门户网站总是沉默的,因为他不会为了看到别人的一万句“好”而冒“偶像”被说一句“不好”的危险,可说是自己孩子自己疼,也可以说是敝帚自珍,总之家里事拉出去说,不是心理阴暗,就是动机不纯。
                        因为灌水成性的“FANS”只是嘴上追星,不会导致家庭和工作上的困扰,不会造成经济危机,比“追星族”要安全得多,因此如果一定要给这些人取一个名字,叫他们“HC团”或许更确切些。
                        当然,这些HC里头有很多是真正的FANS,但是他不会拿出那个“最爱”来晾给别人看,通常只会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劈腿对象,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现象,就是劈腿。
                        爱情与FANS之爱的区别就在于,爱情虽然很难持久,但是总有婚姻或者道德来约束,而在FANS的领域,“红杏出墙”并无不妥,因为总不能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那就真的失去了娱乐的意义,更无所谓榜样的力量,很容易陷入自闭与妄想之中,见不到“偶像”的缺点,见不得别人任何的反对意见,见不得别的明星好,这不是忠诚度的体现,一个人的话,是偏执,一群人都如此,则是集体性歇斯底里了。
                        有句挺俗的话,最适合爱劈腿的FANS,“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其实在FANS那里,红旗倒了也没关系,毕竟跟失恋不同,这种感情一旦放弃了,留下的却大多是美好的回忆。
                        
                        对了,PS一下,针对真FANS,我只提“境界”,且无高低之别,却不提“资历”和“级别”,因为“饭”一个人是无所谓资历和级别的。


                      27楼2007-12-2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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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FANS的表现与三种境界
                          
                          呵呵,很多同学说我对于FANS的定义诠释得还不错,呵呵,其实,还远远没有到下定义的时候,那么,现在,针对一般人视角中的FANS,我对应地写一个真正FANS的表现和“饭”的“境界”。说之前我要再次强调,因为感情都是同样的感情,只有先后之别,没有高低之分,所以我即将分析的表现和“境界”皆无高低、好坏之分,欢迎收看,谢谢理解!
                          
                          1.“饭”能改变食性。这要分三部分来说:
                          
                          (1)FANS把“偶像”当饭吃。不知这里的FANS有没有同感,通常FANS把花在“偶像”身上的钱看做“生活费”或“饭费”,我想这就是“饭”的来历。我们会把一般的业余爱好当作佐餐或者零食,而FANS却把“偶像”当作“正餐”,所以,跑去指责FANS乱花钱,即使他真的很奢侈,他还是会用不解的眼光看着你:我这是在吃饭呀!有什么奢侈不奢侈的。
                          
                          (2)FANS对食物的欲望很低。这很无奈,因为FANS一边被指责“奢侈”,一边在“挨饿”,呵呵。一旦“偶像”出新作或有演唱会,FANS,特别是没有经济能力的那些,必然会想法子节衣缩食,其结果是,FANS不仅对美食较少欲望(一份牛排意味着半张碟,而不是几十块钱,这是FANS的逻辑),甚至可以为了省钱改变自己,有南方小孩就因为米配菜比较贵而改为只啃馒头——我想南方的同学知道这需要怎样的决心。另一方面,FANS觉得艰苦生活中自有乐趣,因为那很有成就感——所以我实在说,说FANS不懂事或奢侈,可能是看走了眼。
                          
                          (3)FANS对食物的要求很高。既然欲望低,怎么又要求高呢?其实,食物也被视为明星周边物品之一,明星的食性、言论、代言情况绝对能影响FANS。通常明星喜欢吃的、代言过的、有其家乡特色的食物对FANS来说有不同的意义,他们不一定刻意这么想,但是绝对会受影响,所以,知道为什么明星爱开饭店了吧?
                          
                          在这里要解释一下,我想一般人都可以理解,人都爱买自己喜欢的人代言的东西,不买讨厌的人代言的东西,所以才有明星代言这种事,但是FANS的特点就是之于别人觉得做不做无所谓的事,他们却觉得关乎“忠心”,因此会自觉地“买与不买”,并且表现得异常突出。不止食物,明星代言过的、喜欢的、用过的任何东西,FANS都有特别的感觉,同理,他们会对赞助过演唱会的、请过明星代言的、请过明星演出的企业有特别的感觉,虽然不一定是好感。
                          


                        28楼2007-12-2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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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提出这些“表现”,不代表FANS尽皆如此,有一种,就不愧“FANS”称号了。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明白FANS为什么会对明星有“不抛弃,不放弃”的情感了,这种感觉实在很难割舍,下节我还要详细说,目前我要先总结一下我眼中的“FANS三境界”:
                            
                            第一种境界:什么都没有,马上开始做。(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第二种境界:什么都有,什么都做。(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第三种境界:什么都不希罕,什么都懒得做。(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呵呵,大家闲常所见的铁杆多处于第二种境界,我要重点说说什么叫“什么都不希罕,什么都懒得做”。做FANS有了一定的积累,就不会再希罕什么签名,什么周边物品了;他们还是会收明星作品,并且都是最好最齐的,但是不一定听和看;他们会收集他的视频,但基本不看,有时候压根就不收集,总之很懒很无为;周边物品,如有“他”杂志,都送了小FANS;在明星演出的时候,他坚持买最好的票,坐最好的位置,坚持鄙视黄牛,需要他喊的时候,他会装一下蒜,作一下秀,不需要他喊的时候,他要喊就喊,不喊就静静地看,曲终人散,他可能去酒店徘徊一下,也可能就此一拍两散,各奔东西,看起来毫无牵挂,潇潇洒洒,事实上,心里多少有些落寞,但是更加开心。另外,去不去看演唱会,“偶像”往往不是他必去的砝码,反而是其他FANS兼朋友会让他下这个决心。
                            
                            在第三种境界之外,也许还能衍生出第四种境界:天天想,天天看其实是一种束缚,所以处于“第四种境界”的人平时不会常听常看,但是始终关注,即使因为某些原因(比如中考、高考等不可抗因素,或心情不爽等可控因素)而丢了“他”几个月几年,什么都不关注,不打听,某天,忽然听到一首歌,看到一个片子,仍旧能找回原来的感觉!这种感情,本就如老酒,应历久弥香。
                            


                          33楼2007-12-2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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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第四种爱
                              
                              呵呵,解释了这么多,可以看出FANS之爱实际上是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并结合了自爱的一种复合情感,它有时候会大变形,即某天FANS会觉得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偶像”,某天又觉得自己居然喜欢个破孩子,太可笑,某天又发现此人实在值得敬畏,不可亵玩……这就是FANS始终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角色的原因,但我要提醒几句:这种复杂的“第四种情感”无法转化成爱情,因为爱情是平等的,而这感情是以不平等为基础的,除非你想单恋;它跟亲情比较类似,但血缘足以否认一切;它最像友情,所以,喜欢,就坚持支持你的朋友,不喜欢了,就放开,挥一挥衣袖,带走的是美好的曾经。
                              
                              事实上,明星也把FANS,特别是很熟的那些看作朋友,有空就陪他们玩儿,而不像公开场合那样壁垒分明。明星与FANS私底下的状态近乎本真,因此不愿被媒体或外人打扰,这个世界就像花果山,花果山里的岁月,“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明星与FANS心理上的“长大”总是不及生理上的“长大”来得迅猛,所以他们都“装嫩”,所以他们守着自己的桃花源却互相告诫“此间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因此,外界,其实窥不见什么真切的东西,他们见到的“事实”,早已“变形”了。
                              
                              呵呵,3万字,痛快淋漓,言尽于此,请感兴趣、爱思考的同学们继续思索,继续提问,有需要的话,我会针对问题来写,不再收入正文哦。
                              


                            38楼2007-12-2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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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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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明星、粉丝、娱记这三种人因为矛盾和利益而纠结到了一起,注定要“缠缠绵绵(或别别扭扭)绕天涯”,其实世上没有永恒的利益,也没有永恒的矛盾,每个粉丝都希望娱记夸自己的“偶像”多一点,每个明星都希望自己的粉丝和正面报道多一点,每个娱记都会本能地对自己喜欢的或者喜欢自己的明星好一点,反之也一样,其实如果娱记能多说真话,明星能本真一点,粉丝能开放一点,即使表现出来的不都是美好,也很不错了。
                                
                                最后,谢谢关注本帖的同学们,至少到现在为止,帖子还是很和谐,没有吵架,且不断有新鲜有理的观点出现,让我从1万7不一路写到了3万,呵呵,各位也好像已经进入了良性讨论的“境界”,很难得,请保持哦!
                                


                              39楼2007-12-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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