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违规载人罚50元
在福州,“超标电动车”上路会被罚款20元,《办法》施行以后,罚款数额最低100元。
根据《办法》,驾驶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包括:未登记的;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车牌的;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加装、改装动力装置的;改变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违反规定载人的。
在过渡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的,处100元罚款。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此外,在《办法》颁布前购买的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向所有人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非机动车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各设区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在福州,“超标电动车”上路会被罚款20元,《办法》施行以后,罚款数额最低100元。
根据《办法》,驾驶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包括:未登记的;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车牌的;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加装、改装动力装置的;改变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违反规定载人的。
在过渡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的,处100元罚款。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此外,在《办法》颁布前购买的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向所有人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非机动车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各设区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