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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们这些可怜的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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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冢乡供销社27名(原)“双代点”工作人员
要求供养性经济偿的申述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汉冢乡供销社原农村“双代点”的工作人员。1965年,汉冢乡供销社为了方便村民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在汉冢乡16个行政村设立了“双代点”。我们27名工作人员与原供销社先后签订了用工合同,享受合同工待遇,每月工资30.50元;后又与供销社签订了经营承包合同,按售货金额的4%提取工资。
我们这些工作人员,自1965年开始从乡供销社进货,靠肩挑车推,没有星期天、节假日,没日没夜、风餐露宿、走乡串户、服务群众;吃苦受累、无怨无悔。至到1999年,逢国家政策改变,我们这些辛勤耕耘、为人民群众服务了30余载的工作人员,一刀切全部被清退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现在我这些工作人员都已年过花甲,70多岁的人了,成了老无人管、老无人问、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生活无着的可怜人,我们这些人都丧失了劳动能力,体弱多病,其中有几位已经因家庭困难,付不起高昂的医疗费已经驾鹤先去了,真是死不瞑目、令人寒心呀!
现在国家富强了,人民安康了。党中央、国务院把关注民生提到了工作日程,民师、亦工亦农人员、赤脚医生等清退人员的养老问题都解决了;可是我们这些为支援农村生产、服务农村生活、服务三农、发展农村经济、辛勤工作、奔波30余年的“双待员”却被遗忘了。究其原因是宛城区供销社的个别领导玩忽职守,没有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更不用说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了。对类似我们这些工作人员的养老问题、保险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应的要求,要求妥善解决。我省其他地(市)也都有解决方案,可就我们宛城区供销社将我们这批人员给遗忘了,没有通知到人,漏报了;当我们知道上级政策时已经晚了,要求宛城区供销社上报解决,可宛城区供销社有关领导一拖再拖,至今未能解决。
为此,我们特向宛城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望能对照我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给予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解决我们老有所养问题。
宛城区汉冢乡“双代点”工作人员
2014年4月3日


1楼2014-04-27 23:15回复
    这年头,连个安慰的也没有。


    2楼2014-04-28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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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01: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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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慰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4-28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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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恁真是太善良了,好人必有好报!


        4楼2014-04-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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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下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4-2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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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爱老人,诠释大爱。社会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6楼2014-04-29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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