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4月17日,周四清晨。
地点:义乌中学第三餐厅。
待我买完早饭,放好餐盘,打完粥回来,what a surprise!我的餐盘不见了。经过对照和回忆,我发现我的早饭已经被高一(15)班的某男生吃了一大半。当即我便告诉他:同学你吃了我的早饭。经过那群高一(15)班男生的“内部求证”,确实是他错拿了我的早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名男生继续埋头吃属于我的早饭,一句话也没有说,我想那副嘴脸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时我恨不得拿起粥来扣在他头上,但我克制住了,嘴上只是四个字:“真的狗啊!”,心里浮出“呵呵”、“Fuck!”等语句。重买一份早饭后,心有郁结,食而无味,难以下咽。
我想,义乌中学教育的目的到底何在?难道仅仅是培养一批竞赛或是高考人才,追求唯分数论、唯高校论?难道身为实验班的学生没有实验班的学生应该具有的素质?(这里没有任何贬低实验班的意思,小生本人也在实验班)难道文明素养就只能在“文明素养月”占据“突出地位”吗?
退一万步讲,撇开教育机制体制不论,拿错了餐盘并误将他人的早饭吃了,就算不赔偿也应该道歉,哪怕只是一句“对不起”呢?心安理得,泰然处之,若无其事,这难道是一名义中学子应有的素质或是品德?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我承认,实验班的学生可以获得义中教育资源的倾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无视校纪校规,无视道德规范。此男生之举有何德行可言?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我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尽管我的损失金额不大,但我坚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依法保留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此,我希望这名男生能够向我道歉。同时,我也呼吁义中的领导和师长不要只满足于学生取得的成绩,而要做到德行的并重,这样培养出的义中学子才无愧于“义中人”之名。
地点:义乌中学第三餐厅。
待我买完早饭,放好餐盘,打完粥回来,what a surprise!我的餐盘不见了。经过对照和回忆,我发现我的早饭已经被高一(15)班的某男生吃了一大半。当即我便告诉他:同学你吃了我的早饭。经过那群高一(15)班男生的“内部求证”,确实是他错拿了我的早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名男生继续埋头吃属于我的早饭,一句话也没有说,我想那副嘴脸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时我恨不得拿起粥来扣在他头上,但我克制住了,嘴上只是四个字:“真的狗啊!”,心里浮出“呵呵”、“Fuck!”等语句。重买一份早饭后,心有郁结,食而无味,难以下咽。
我想,义乌中学教育的目的到底何在?难道仅仅是培养一批竞赛或是高考人才,追求唯分数论、唯高校论?难道身为实验班的学生没有实验班的学生应该具有的素质?(这里没有任何贬低实验班的意思,小生本人也在实验班)难道文明素养就只能在“文明素养月”占据“突出地位”吗?
退一万步讲,撇开教育机制体制不论,拿错了餐盘并误将他人的早饭吃了,就算不赔偿也应该道歉,哪怕只是一句“对不起”呢?心安理得,泰然处之,若无其事,这难道是一名义中学子应有的素质或是品德?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我承认,实验班的学生可以获得义中教育资源的倾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无视校纪校规,无视道德规范。此男生之举有何德行可言?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我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尽管我的损失金额不大,但我坚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依法保留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此,我希望这名男生能够向我道歉。同时,我也呼吁义中的领导和师长不要只满足于学生取得的成绩,而要做到德行的并重,这样培养出的义中学子才无愧于“义中人”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