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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贵湖至贵安段高速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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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机场二期和绕城西北段高速公路非封闭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闽政文〔2011〕271号,
全文如下:“
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福州机场二期和绕城西北段高速公路非封闭路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闽交财〔2011〕33号)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对福州机场二期和绕城西北段高速公路非封闭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意见,即进出福州东(快安)、桂湖(福州北)、荆溪三个收费站的车辆暂按8.73公里计征非封闭路段的通行费,其余仅行驶非封闭路段车辆未收取通行费问题另案解决。有关收费标准、车型分类、收费系数、区间基价、跨路段计费办法和区间收费标准计价原则等按省政府《关于同意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闽政文〔2010〕188号)和《关于同意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闽政文〔2010〕383号)执行。行驶我省高速公路的载货类汽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的减征标准和ETC用户(包括非现金支付方式用户)车辆的减征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福州东(快安)和桂湖(福州北)收费站自2011年9月1日零时起开征非封闭路段通行费,荆溪收费站于建成通车时一并开征。
以上是收费依据!8.73加上5(贵湖至贵安就按5公里算)是13.73公里,一类车按每公里0.6元的最高标准13.73*0.6是8.238,实际收费是15。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4-11 13:47回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机场二期和绕城西北段高速公路非封闭路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闽政文[2011]271号)批准,福州东(快安)、桂湖(福州北)收费站定于2011年9月1日零时起收取福州机场二期高速公路和绕城西北段高速公路非封闭路段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机场二期高速公路项目和福州绕城西北段高速公路项目均为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重点项目。其中,福州机场二期高速公路魁岐至新店段为非封闭路段,长16公里,福州绕城西北段高速公路永丰至福州北段为非封闭路段,长10.19公里。
    二、通行费收费标准:进出福州东(快安)、桂湖(福州北)收费站的车辆暂按8.73公里收取非封闭路段的通行费,有关车型收费标准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闽政文[2010]18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闽政文[2010]383号)执行,即一类车0.60元/公里,二类车1.20元/公里,三类车1.68元/公里,四类车1.80元/公里,五类车2.10元/公里;计重收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正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财[2008]27号)计征通行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和ETC用户(包括非现金支付方式用户)车辆的减征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过往车辆按照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线规定通行,并注意交通安全。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IP属地:福建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4-04-1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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