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国国情来看:
1. 应该普及性知识,很多堕胎的妹子都是这方面严重缺乏
2.严禁有关堕胎的任何广告宣传(类似于香烟不准做广告)
这两条是我国现在有可能做到的
然后我非常赞同文中德国的处理方法,安排一个妇女委员会进行咨询和审核,并给一定时间的考虑期,保证妇女是在自愿,并且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做这个决定,不过就我国人口基数,这个在我国不可能实行。
另外德国是生育率负数的国家。。。所以这是政府对堕胎这么重视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觉得:在妇女自愿,并且获得足够相关知识,考虑充分的情况下,不反对堕胎(任何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