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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改过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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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改过十法
  余五十年来改过迁善之事,其事甚多,不可胜举。今且举十条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与诸君言之。
  (1)虚心。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但古圣贤则不然。今举数例:孔子曰:“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曰:“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2)慎独。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又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3)宽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4)吃亏。古人云:“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我不识何等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贤人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5)寡言。此事最为紧要。孔子云:“驷不及舌”,可畏哉!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6)不说人过。古人云:“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功夫检点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7)不文己过。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
  (8)不覆己过。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9)闻谤不辩。古人云:“何以息谤?曰:无辩。”又云:“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10)不嗔。嗔习最不易除。古贤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可不畏哉!


1楼2014-03-30 17: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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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5-0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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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8 19: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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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5-0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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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5-04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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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弘一`释老,是条汉子...


          IP属地:北京5楼2014-05-04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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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看一些杂志,蛮敬佩弘一法师的,但看到这个帖子,觉得水平不过如此。还有所谓的星云大师,看了他的言论,更觉得不过如此。佛学就这种水平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5-05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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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顶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6-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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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菜根谭很像,不能都理解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9-20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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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8 19: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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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看完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9-21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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