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吧 关注:1,637,133贴子:17,598,775
  • 9回复贴,共1

怀揣梦想2006-2014-屌丝的奋斗之路!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以下所说内容属实,对于文中出现的人名,如有雷同,纯属同名,本人不对任何因人名引起的纠纷负责!
声明:这只是本人来苏州8年,从一穷二白到现在的依然买不起房的奋斗之路。所说所做仅代表个人观点,切不可对号入座。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怀揣梦想,带着满腔热血的梦想来苏奋斗的朋友们,不管你信不信。屌丝不是一天练成的。


1楼2014-03-30 16:08回复
    本文属于长篇连载,不定时更新,不定时插楼,图文并播。


    2楼2014-03-30 16:39
    回复
      2025-07-29 21:33:2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会看的
      ——我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为了生活可以低头!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4-03-30 16:40
      回复
        前排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3-30 16:41
        回复
          文化不高,尽量以白话文来表述。还望各位看官观后轻喷,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辱骂他人,轻则打个半身不遂,重则株连3代!言归正传... ...
          2005年的春天,我辍学了,因为我的学习成绩很不好,我恨透了学校,恨透了那个动不动就体罚学生的班主任,可是那一天,我潇洒的走了,我逃了上学时代的第一次课,也是一去不复返的课,说不尽的淡淡忧伤!
          我知道,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我必须为我的鲁莽付出代价... ...


          5楼2014-03-30 16:48
          回复
            那一天,回到家,我被爸爸狠狠的揍了,虽然以前也揍过,我也哭过,可是那天,尽管身上很疼,可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我辍学了,我辜负了他们对我的一片期望,从此以后我的爸妈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做人了。
            夜里,我独自拂拭着身上的伤,辗转难眠,捂在被窝里,痛快的哭了一场,我知道,从今以后我不能哭,在苦的生活我都要承受,路是自己选的我不后悔,那一年我只有16岁,花一般的年纪,可我的未来在那里?


            6楼2014-03-30 16:55
            收起回复
              辍学后的生活,谁能想像的到,我在干吗,呵呵,我在工地上搬砖,那时候我爸做瓦工的,我就跟着他做小工,那时候的工地上没有什么机器代替人工,完全就是肩挑人抬,很吃力,也很不效率,就这样我跟着老爸,起早贪黑的干了三个月,晒黑了,看上去就像个30岁的人,可我才16岁啊,我不要这种生活。
              于是我央求爸妈,我还要读书,读技校,那时候我们那边很流行读技校。经过一番跑腿求情,我终于进入了无锡一家技校,开始了新生活。这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我本以为我的生活就此定格了,没想到后来遇到的一系列事情,让我经历了从欢喜到忧愁,经历了大起大落... ...那一年我还是16岁.... ...


              7楼2014-03-30 17:09
              回复
                自从来到了苏州吧,我的生活多了一点欢乐,每天看着那么多型型色色的人,各种牢骚,各种抱怨,各种对生活的口诛笔伐!
                有人羡慕我,一年能挣几十万,有什么可愁的,我只想抽他俩嘴巴,有钱有什么用,能换来真感情吗,能换来身体的健康吗,唉,道不尽的愁啊!言归正传... ...
                技校的日子,很忙碌,也很空闲,打过架,泡过妞,和同学一起翻墙出去玩,每个月300元(当时300元已经很不错了,现在我妈跟我说,那时候他们一月工资也就600元)生活费总是不够用!以至于发生了后来的事... ...


                8楼2014-03-30 17:20
                回复
                  2025-07-29 21:27:2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没人看呀,看来得加一点猛料了。
                  楼主所写文字都是个人这些年的生活经历,文中有些事,因时间久远,记不太清了,只是一概而过,您就当看看解闷了!


                  9楼2014-03-30 17: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