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观察与思考,近来连续不断的砍人事件很热闹。 细细看来,昆明的案子,明显的是暴徒砍良民,感觉良民太可悲,只知奔逃,不知反抗,犹如待宰的羔羊!有网友说,难怪日本侵略中国时,几个日本鬼子端个破枪就能让整个村庄几百号人服服帖帖!我也看过《血战台儿庄》中被删掉的全村被杀的那一段,MD!我不知该说啥! 但开年以后,全椒发生的几起砍人事件,反而让我感到一点全椒人的血性! 相信大家都已看到了,年初五晚上的追尾砍人,年十五晚上的南屏山砍人,还有儒林架校的砍人事件,有一个共同点:被砍的人,都是挑起砍人结果发生的人!!!!!!! 自己滋事,却吃了亏,然后到处喊冤,又是照片,又是微博论坛,又是媒体,马甲一层又一层,扩大影响,制造舆论……呵呵!恐怕不止我一个人会笑!网友说了,不作死就不会死!中国也有句老话,自作孽不可活! 也许有人会说,无论怎样也不能动刀呀!我也认为,不能随便动刀伤人!但这一点要基于大家都遵守法律,没有普遍的法律意识的支撑,这种想法是很幼稚的。 我想提醒大家一句,法律经常会被不法之徒忘掉,而警察又不可能时时在你身边! 如果你面对强敌侵犯,生命、尊严或财产受到严重损害时,你会如何选择?俗话说,兔子急了还要咬人,何况全椒这几起事件中,滋事的人遇到的还不是兔子呢! 说实话,我不支持这几起事件中的任何一方,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全椒乃至全中国每天有多少兔子被欺压而不敢咬人!!!!!!!!! 前不久,看到一则新闻,一个美国的母亲,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果断地向企图入侵住宅的歹徒开枪,被美国的法律认可,也得到公众舆论的支持!我不想隐瞒观点,我很赞同! 如果我们在类似这种情况下都能拿起枪,拿起刀或其他什么自卫的武器,别说地痞流氓小混混了,就是黑社会恐怕也要忌惮三分,不敢轻易胡作非为了。 我觉得,善良的人们在性格上要彪悍起来!!!!!!! 生命和尊严,是一个人至高无上的权利!是任何法治国家都必须保护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挑战他人的生命和尊严! 所以,我的主张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你若恃强凌我,我必血刃相见! 人人佩刀,谁敢叫嚣! 并非我想伤你,是你自行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