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想不通:为了让老公被绞死,老婆用自杀来陷害他?既然要同归于尽,哪怕把对方先剁了自己再死,也不能自己先走一步,把结局交给变数多多的司法程序啊。因此,我倾向于设定“贝茨杀死维拉”。所有相信他无辜,并为他出狱欢呼的人,将迎来当头一棒。这就叫戏剧性!
为什么不可能呢?他酗过酒,他坐过牢,他因消沉而荒唐过,他是替人受过,但他的恶妻也曾受他百般折磨…在狱中他遭凶徒陷害,但他绝地反击时利刃封喉那一招,也够狠的。说明他的内心,确实有“暗物质”,只不过一直被他压抑在沉默中。既然开过杀戒,无妨多杀一个。程序正义啥的,都是伯爵那些上等人操心忙活的事。
所以,我认为,安娜被辱贝茨报仇这条故事线,是平庸的第四季不多的亮点之一。
但贝茨闷得人烦,有位“圣母”说:“即便强奸犯,也不该死啊!”这位网友若是女的,请把自己代入安娜;若是男的,请把爱人代入安娜。看法肯定不同。恶棍格林该不该死?从法律上看,是个量刑尺度的问题;从道德上看,他在休斯面前,既不害怕亦无悔意地耍无赖时,上帝便判了他死刑。玛丽知道真相后犹豫不决,而休斯坚定地站在替天行道的立场上。那一瞬间,我懂了她为什么不结婚。她在精神上雌雄同体,如母亲般慈爱温柔,如父亲般刚烈果敢。
在牢里几进几出,贝茨可不会有道德洁癖。连他做好事,都带着那么股子邪劲儿。比如,为了帮失业的莫斯利摆脱经济困境,他仿莫斯利的笔迹伪造了一张欠条,把老夫人资助的三十英镑,不露痕迹地送给了他。“王子情书案”里,他又显神通。伯爵好像对他的绝活早就知道。伪造笔迹进房搜信虽未果,亏得贝茨机灵地把信偷到手,还瞎编说“捡到的”。
自始至终,他是替主干活,但细查其行为,其实包含了作伪、偷窃和撒谎。恐怕,伯爵留他是有道理的,那些“高大上”人物言行举止不方便,需要有人替他干一些dirty work。贝茨释放了“暗物质”,伯爵便可保持“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