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莱阳环卫处的一名工人,与2014年2月11日在金山大酒店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认定车主全责。我们于2014年2月21日入院,父亲右腓骨骨折,韧带断裂,皮肤撕裂。治疗后与2月25日出院,现在在家休养,不能活动。我们与2月26日联系环卫处,让环卫处给点说i法。环卫处说不管。在住院期间他们就不露面看望,我们以为出院在说。结果出院他们说不管。我们是在上班时间受的伤害,他们不应该不管。老人以后不能干活 ,上哪去说理去?他们怎么能说什么不管呢?太不人道了
我们属于工伤怎么能不管呢?
2月27日我们去环卫处找说法。他们领导不在,说等等给答复。我们回来等消息
3月2号,环卫处来了3个领导,看了看我父亲,说他们不管,要不叫我们去找上级。还说环卫处就没负责的先例。
真是伤心死了,环卫工以后要小心啊,出了事 自己承担吧,别找人家了,人家不管。
强烈鄙视莱阳环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