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不法利益,江西安福县三名男子竟组织他人参与赌博,并雇人收取庄钱和站岗放哨,抽头高达20万元。2月20日,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小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判处被告人谢海生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0元;判处被告人王瑜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0元。
2013年1月和4月,被告人谢小波及同伙在竹江乡店上村“玉生”杂货店旁,两次带圈子组织他人采取“抓别古”方式进行赌博。2013年7月初至8月20日,被告人谢小波、谢海生、王瑜坤合伙在竹江乡店上村“玉生”杂货店旁,带圈子组织谢云生、谢桃花等人,采取“抓别古”的方式进行赌博,并雇佣戴芳定、肖亮、李桂强、张华、李长乐、郑绪葵六人在赌场内收取庄钱和站哨,按封庄或“抓别古”的10%抽头,共抽头渔利20余万,其中谢小波占40%,分得80000余元,谢海生、王瑜坤各占30%,各分得60000余元。
2013年9月29日被告人谢小波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9月11日被告人谢海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9月26日,被告人王瑜坤在安福火车站被抓获。且归案后,被告人谢小波、谢海生分别上缴非法所得80000元、6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谢小波、谢海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上缴非法所得,并主动缴纳罚金,酌情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瑜坤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谢小波、谢海生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依法均可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2013年1月和4月,被告人谢小波及同伙在竹江乡店上村“玉生”杂货店旁,两次带圈子组织他人采取“抓别古”方式进行赌博。2013年7月初至8月20日,被告人谢小波、谢海生、王瑜坤合伙在竹江乡店上村“玉生”杂货店旁,带圈子组织谢云生、谢桃花等人,采取“抓别古”的方式进行赌博,并雇佣戴芳定、肖亮、李桂强、张华、李长乐、郑绪葵六人在赌场内收取庄钱和站哨,按封庄或“抓别古”的10%抽头,共抽头渔利20余万,其中谢小波占40%,分得80000余元,谢海生、王瑜坤各占30%,各分得60000余元。
2013年9月29日被告人谢小波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9月11日被告人谢海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9月26日,被告人王瑜坤在安福火车站被抓获。且归案后,被告人谢小波、谢海生分别上缴非法所得80000元、6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谢小波、谢海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上缴非法所得,并主动缴纳罚金,酌情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瑜坤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谢小波、谢海生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依法均可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