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我们也算是通讯服务的消费者吧~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就应该享有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可是油田通讯公司却以技术手段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2010年甘肃省消协,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在某次座谈会上联合向通信企业发出了倡议。其中第七条内容为:“严禁订立“霸王”条款,不利用技术、服务或者其他优势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想说~小区内不能牵拉其他运营商网线入户,只能用油田局域网;限制路由器使用;现在还以技术手段间接性将包年服务变成了包流量(500G/年)。这还不算是“霸王”条款么?
2010年甘肃省消协,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在某次座谈会上联合向通信企业发出了倡议。其中第七条内容为:“严禁订立“霸王”条款,不利用技术、服务或者其他优势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想说~小区内不能牵拉其他运营商网线入户,只能用油田局域网;限制路由器使用;现在还以技术手段间接性将包年服务变成了包流量(500G/年)。这还不算是“霸王”条款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