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课程开设,控制课时总量。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和标准,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切实保障音、体、美、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特别是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开设和教学。要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各中小学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不得自行调整法定节假日学生休息时间。未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除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周六可以安排半天时间开展研究型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外,禁止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