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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进出口应遵循什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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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百具浸泡在福马林溶液中的尸体从大连海关入境?绝不可能!”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验检疫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按照中国法律,对尸体入境有着严格的控制。
  而哈根斯认为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遵循了国际惯例,并未违反中国法律。哈根斯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的进出关有海运、空运两条路径,也并不仅仅从大连市进出口。
  医用人体标本的进出口在许多国家目前确无明确的立法规范。目前,中国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可遵循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今年8月26日,卫生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卫生检疫的通知》。《通知》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邮寄、运输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含港、澳、台地区),须提前30天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入境证明,再持准出入境证明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检验检疫机构凭卫生检疫审批单受理报检,经检验检疫后,再发给通关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指人的细胞、组织、胚胎、器官、人体标本、全血、血液有形成分、血清、排泄物、分泌物、附着物等)出境,则须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境证明。
  10月10日,卫生部、国家质监总局再次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不准涉及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随意出境。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必须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境证明后,方可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记者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及卫生部科教司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从事人体生物塑化技术的生产厂家来办理准出入境证明及《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1楼2014-02-07 12: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