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过饭,玩儿一样地点开收藏夹,登录过去的邮箱。
在中:
今天见到你,真的很高兴。
看见你笑,皱眉,都一样高兴。即使没有我,没有东方神起的存在,你还是拥有自己的生活。
有很多话想跟你说,又发现没有必要。最后要告诉你,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跟你分享我最初那些美好的时光。
—允浩—
发件时间是十五分钟前。急急打了两句话回复,系统提醒说,该地址已经注销。
我想了一会儿,决定不注册U-Know@ilikepop.com。
失眠,偷偷爬起来喝酒。柔真发现一定揪住不放好几个月。
心里突兀地空出来一块。笑得云淡风清,语气不痛不痒,是我吗,是我和我曾经的恋人吗。
是我们一度想为彼此献出生命疯狂爱过的人吗。
一点一滴我都没有忘记,都历历在目。我红着眼睛喊允呐我爱你你快醒醒,他出人意料的大力公主抱,演唱会后台的十指相扣,他毛绒绒的头在我怀里蹭说在中啊我们为什么不能一起走。再清晰不过了,因为主人公是我。
刚开始的两个月我不能出门,不能看电视上网,不能听音乐看录影带。感觉有一只手从里面向外掏,心被牵扯得精疲力尽。
是吗?
再问又有些不太敢确定。不是胸口疼得翻江倒海?不是头胀欲裂?不是哭得歇斯底里?
都像,都不是。
我原来以为,不伤心就是最好的。安慰自己说很快就都过去了,就要麻木了,就会适应了。果真。
现在想想,生命里最流光溢彩的部分,已经被消磨得灰飞烟灭,连可供追悼的痕迹都不留。
不是硬生生割裂开的,是被时间慢慢磨圆润的。
光滑到让人错觉这个就是本来的自己。
究竟当初要怎样地决绝,才可以直到现在还残存着爱意呢。
我几乎不能相信,我释放过那么强烈的感情。我找不到证据,它们都被爱烧掉了,风吹走了。
如果过去的那个我知道,只需要几年,自己想起这些的时候就足够漠然和冷静,会不会疯掉。
无论我怎样召唤,十六岁的,二十岁的,二十四岁的金在中都活不来了。连同在他们身上烙印下的戳记,所有在他们身体里奔腾过的炽热的爱情,无声无息地走了。
要是还记着,还能感觉到,又是多么好。
明知道愚蠢的还是想去体验,我是多么的不舍。
允呐,我终于失去了你,也失去了自己。
迟疑着多年的泪水,一颗颗蒸发在落下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