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hiphotos.baidu.com/forum/wh%3D625%2C1000%3Bq%3D80%3Bg%3D0/sign=b26a05615366d0167e4c962ea51ef836/1831a7d6277f9e2f8cb99ba41e30e924ba99f3cd.jpg 1983年北京一王姓女大学生,先因在八一湖裸泳,后与10多位男士嘿咻,以流氓罪被判死刑。宣判时她说了这样一段话:性是上天赋予我的权利,选择和谁做是我的生活方式。现在人们不理解我,20年后相信就不会再这样看待我了——28年后,功权童鞋微博一呼:我私奔了。没被宣判,而是私奔体在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