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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才、众前辈能否解释一下钱穆先生所说的人事什么意思啊?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2-03 00:40回复
    这词不是相对制度说的吗?拿今天的话来说,法律就是制度,领导批示就是人事(在上个世纪,领导的批示是有相当的法律效力的,尤其是毛批,现在批示的领导越来越少了,只剩些高级领导临时干这事,就说明中国越来越重视制度了)。中间还有些部门文件也是偏向人事的,而有些国务院定的条例就偏点制度,因为那是全国人大授权制定。制度是比较客观的、公开的,比较稳定,常常是集体讨论渐渐形成尽量不改动的,还有按钱先生的说法是出于公的,也就是针对一个光明正大的目的制定的,比如轻徭薄赋、使民安居(兵役)、为国得贤(选举)等。而人事,常常是临事而定,这便于当权者随自己喜好而改,出于当权者之私心私利,比如清朝的高级官员必满汉并列掌管同一衙门,而且满官不是必经科举,只有满将掌兵搞不定时才让汉人掌兵,这一切都只是为了保障满清贵族掌权当然就是出于私的,既然是出于私当然就不是广开言路公开讨论所形成。


    2楼2014-02-03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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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00: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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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和人事多数时候没有清晰的界限,畸轻畸重而已。比如,九品中正制乃东汉中央官僚体系被打乱后曹魏重新进行组织的临时措施,但渐渐却在晋朝成为制度,而维持此制度最大力量却是门阀士族的私心,从此高级官僚几乎全被士族垄断,寒门维有凭外戚和军功(初期的高级军官也被士族垄断)才能晋升高官但还是被士族轻视。


      3楼2014-02-03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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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治是人事,法治是制度。当然挡治也是偏于人事的,以前一把手在本部门权力非常大,容易徇私(很多打个招呼的事过后根本不会被处罚),后来渐渐强化挡委弱化一把手,但还是常常出现部门利益的说法,再后来用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去规范、限制行政权,今年又开始强调政府要尽量少干预市场(市场里有最大的利益,自然最容易徇私),这就是我国政治由人事向制度过渡,只不过还未达到法治。


        4楼2014-02-03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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