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常常想,如果不是这次平淡不过的交手,如果我一直和陆风泾渭分明擦肩而过,以后的人生,我的,他的,也许都会不一样。
想不到陆风说的吃顿饭要跑那麽大费周章。
再重复一次那是96年,肯爷爷麦叔叔远没有现在这麽普及到泛滥。吃个kfc要坐破烂公车颠簸一个多小时到所谓的县城,搞得跟朝圣一样。坦白说一对这种著名美式快餐的认识仅止於听说以及在书上和电视里看到,所以陆风说我土气,因为我居然用那麽崇敬虔诚的表情严格地用薯条蘸著番茄酱,比做化学推断题还要全神贯注。
即使被他无情地指责嘲笑,那还是成为我终生难忘的一次用餐经历,以后我在厦大学生街的kfc里嚼著汉堡鸡块就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
也许的确是第一次会令人记忆深刻的缘故。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麽我在多年之后都一直做不到忘却陆风这个人。
因为他给予我的第一次就像从我这里夺走的一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