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黄亚慧说,当时她一直在现场,经过她的辨认,“该鱼属海豚或江豚的一种,不管是不是江豚,都可以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若没有相关的展示证明,都不允许在营业场所进行展示。”
当日12时50分,乌鲁木齐市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实地查看、取证记录后,确定其中一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另外一条则是野生鲨鱼,并现场没收了江豚,且告知超市负责人野生鲨鱼也不能进行展示。
该鱼

很好奇为啥江豚能卖到新疆去,这贩子仗着新疆相关管理薄弱?偷运过去?还是欺负当地人都不知道来卖个好价钱?
嗯,宣传不能仅仅局限于沿海和长江沿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