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基本层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事关系为人事代理,我是护理专业考进去的,因为人好欺负被领导逼到收费室当收费员(我们家医院谁都不愿当收费员,因为我最小,资历最浅,所以悲剧了),我是13年4月份进入收费室,上班世间是从早晨8:00上到第二天中午11:30(我们这里是24小时都有人),然后休息1天半,接着再上1天半,这样的上班违不违反劳动法,还有我不光干收费的事还要兼职做慢居民健康档案,在收费岗位待了将近1年事间,想想不想在干下去,最备年前就递辞职报告,但是今天又听同事说我们有可能会有一份丰厚的年终奖,但是真的发下来,最快也要等到明年3、4月,那时我已经不再这边了,如果医院不给我,我能告赢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