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证处,收费不主动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以普通手写收据代替。
今天上午到内蒙古公证处办理贷款手续公证,简单的查验证件后,收取千分之二的公证费,
交费时,工作人员开掘普通手写收据,当要求刑具事业单位收据时,以会计外出,电脑有密码,暂时不能开具为由拒绝。并补充让拿普通手写收据再来换正规收据。
当事人说,如果不是主动询问,是不是就不开正规收据了,工作人员粗暴回答,你就别问了。
现场,有好多人不闻不问,持手写收据办理了公证费。
请问,1、公证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凭什么以手写收据代替,这样的管理方式,是不是存在不合理之处。2、即使这部分费用都能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样的方式,是不是在增加办事人员的负担(取正规收据)。
今天上午到内蒙古公证处办理贷款手续公证,简单的查验证件后,收取千分之二的公证费,
交费时,工作人员开掘普通手写收据,当要求刑具事业单位收据时,以会计外出,电脑有密码,暂时不能开具为由拒绝。并补充让拿普通手写收据再来换正规收据。
当事人说,如果不是主动询问,是不是就不开正规收据了,工作人员粗暴回答,你就别问了。
现场,有好多人不闻不问,持手写收据办理了公证费。
请问,1、公证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凭什么以手写收据代替,这样的管理方式,是不是存在不合理之处。2、即使这部分费用都能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样的方式,是不是在增加办事人员的负担(取正规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