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看来有必要说说古代是怎么断案的。
在古代因为没有指纹比较技术,没有DNA检验技术,当然录像之类的技术也不可能有。
所以古代定罪靠的是口供,我们看电视也可以看到,当一个人签字画挨的时候,这个人就定罪了,人证和物证都不是非常重要的。死不肯认罪的多折磨几下总能让人认罪。
但如果一个人很有权势,没办法严刑迫供的话,你基本上拿他没办法。想要他伏法的话,最重要的是让他失势,收集证据只是个次要的问题。
拿明代作为例子吧,明代的言官基本上每天都控出心思想将人赶下台,因此经常会收集当朝高官的罪名(明朝那些高官底子基本上不会干净),但真想斗倒一个人的话,一般都是大批的言官不断上奏,依靠政治压力干倒的,而他们的罪名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很多情况下,那些罪名也没法落实,所以那些被斗下的高官最多只是回家养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