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一点也不稀奇。
你我不过是两个平凡的男人,也一点不稀奇。
【壹】
我养了一个孩子。
准确地说,应该是我替别人养了一个孩子。
上个月末,一个女人来敲我家的门。
我当时只喝了三罐啤酒,清醒得很:我发誓没跟这女人上过床。
女人的脸色不大好,一身黑色连衣裙衬得脸色更加苍白,却就只是站在门口没有进来的意思,当然我堵在门边也没有放行的打算。
她确认了我的名字,然后告诉我说她是我大哥的女人,没领过证,但已经替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现在都17岁了。
我跟我大哥的感情很淡。
记得我还在寄宿学校念书的时候,他已经离开家混黑道去了。一直到后来我出国进修都没有他的消息,爸妈生气是肯定的,但也不愿意再找一个混混回家,渐渐地也就疏远了。
那女人继续说着,一周前,因为所谓的帮派纷争,大哥死于一场密谋的车祸,所有财产被对方抢得一干二净,树倒猢狲散。只留下他们孤儿寡母两个人。
说到这里她从手提袋中取出一个存折递给我。
她说,这是用她儿子的名字开的账户,里面是她这几年的全部积蓄,并且再三向我保证这不是什么不干净的钱。
我打开来瞥了眼,表示兴趣淡淡。
把存折合上,我问,所以呢。
面前这个女人有着不错的修养,即使是在现在这种几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说话的语气里也没有哭腔和哀求。
她说,拜托你替你大哥把他抚养到成年。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那个站在女人身后一直沉默的黑发少年。
【贰】
朴有天就站在我家的酒柜旁边,然后毫不客气地拉开一瓶拉斐的软木塞。听完我的叙述,刚好喝完一杯。
我看着他酒足饭饱的神情,等他发表意见。
他以为我的意思是叫他给我也倒一杯,于是又从高柜上取下一个高脚杯。
不说点什么,我拿眼神问他。
他这才反应过来,耸了耸肩摊了摊手撇了撇嘴,吐出五个字。
你肯定醉了。
他说他叫金在中。跟母姓。
送走他母亲,他又回到我这里,所谓的行李却只有一个看起来并不鼓的双肩包。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他换了鞋再进来,对上我的视线之后非但没有慌张还很淡然地弯腰回了我一句您好。
用的是敬语,很有礼貌,随他母亲。
深吸一口气,我站起来对他说道:“走吧,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
房子是去年买的,年前才装修完毕,刚好是情人节那天搬进来。
单身男人的房子里摆设很简单,也没有多余的装饰,因为当初喜欢可以俯瞰全景的露天阳台,所以才买下这栋房子的顶楼外加一个阁楼。
他的房间在阁楼,那里原本就是客卧,旁边还有一个淋浴室,原来是给朴有天那厮准备的,那家伙喜欢到我家来偷酒喝,喝完也不愿意再开车回去,没喝醉他一般能自己走上去,要是喝醉了就得花点力气把他扛到楼上。
金在中对住所环境应该是相当满意,问他还需要什么,他摇摇头说没有。然后就看到他弯腰在整理行李。
看他从双肩包里整出两套校服,我才想起这孩子应当还是在校学生。
“你在哪里上学?”我双手抱胸靠在门边上,现在这里是他的地盘了,我不打算随意侵入。
“市二中。”
是所不错的学校。我点头表示明白。
“高二?”
“不,高三了。”
“跳级?”
“没有,是我没上过幼稚园。”
我歪头耸肩,“好吧,你整理完就下来,我们得去趟超市。”
郑允浩你肯定是酒精中毒喝酒喝醉,他老妈说的养到成年是指什么时候啊?你问过没有?来人是谁你都没确定,你怎么就敢接下这种注定赔钱的生意……
我记得朴有天在喝醉之前说的最完整的话应该就是这句。
忙于学业的小家伙在这个学期初就申请了寄宿,所以嚷着要见那小家伙的损友朴少爷来我家只能扑了个空。
然后我坐在客厅的毛绒地毯上揉了揉眉间,决定把喝醉的损友丢在客厅的沙发上。楼上的房间已经易主,委屈你了。
【叁】
所以,这么算来,我跟金在中接触时间实在不多。
住校的他只有在每周五下午三点的时候才回到我这里来,若是我没工作就会坐在一起聊聊一周见闻,或者随便看一会电影。若是我没有应酬就跟他一起吃晚饭,说到吃饭,小家伙的手艺好得惊人。他说是跟母亲学的,我要怀疑那女人是不是先抓住了我大哥的胃再抓住我大哥的心。
食材是我拜托保姆阿姨准备的,鸡鸭鱼肉、瓜果蔬菜,我让阿姨随便买,我对这些一点都不在行,也已经好多年没有吃家里饭的味道,读书的时候住校吃食堂,出国留学的时候一个人住,再到现在工作好多年,都是一个人解决吃饭问题。金在中到也不挑,看冰箱里有什么就做什么,每道菜都做得有模有样。
接下去的周末,我会选择睡个难得的懒觉,但是阁楼的主人不会,他又会骑着脚踏车跟同学一起去图书馆复习。那么我是老人家一个,又被抛弃在家里。周日下午五点之前他又得回到学校去。
基本这般规律(仅对金在中来说)的生活,每周无限循环着。
这是后话了。我把他母亲给我的存折原封不动又给了他。
他看到存折时候的表情还是很淡然,我就忍不住地想,这孩子处事怎么能这般老练淡漠。
我问他,你知不知道母亲为你存了这笔钱。
他歪了歪脑袋,样子实在单纯可爱,故意气我,老婆本?
我挠他痒痒,他抽笑着在我怀里举双手投降。
他说,我觉得总会有这么一天的。
我问,哪天?
见到你的这天。
这样的生活方式好像一直保持到了他高考结束。
期间,金在中生了一次病,发烧,不算太严重,他坚决不去医院。拗不过生病中的他,只能苦了我跑到楼下药店给了买了退烧药,把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喊醒,在喂药的时候被告知他对这类药物过敏,要服用另外一种。然后再把人塞回被子里打算去社区医疗站问问,火急火燎跑出门才发现物业的人正在对电梯做一月一次的维修保养。
我觉得以后还得多去健身房。
二十五楼加上阁楼二十六层,我满头大汗地跑到他房间,这回他是真的有点烧糊涂了,靠在我怀里的时候都在无意识地喃喃着。
他说什么我没听清,喂了一点楼下粥铺的皮蛋瘦肉粥,再连哄带骗让他把药给吃了。漂亮的眉头皱起来的样子太惹人怜,我坐在床边还在喘着气,看小家伙睡熟了,才敢下楼擦把汗,又换了一身衣服再折回阁楼,盯着床上的人思忖,这小东西不会骗人吧,因为怕吃药所以谎称对药物过敏。
就算现在想发火也被那二十六楼给整没了。
算了,不过是个孩子。
对,他不过是个孩子。
但也就是这么个孩子,却奇迹般颠覆了我原本平淡无奇的人生。
只不过,也只不过,我当时没发现而已。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一点也不稀奇。
你我不过是两个平凡的男人,也一点不稀奇。
【壹】
我养了一个孩子。
准确地说,应该是我替别人养了一个孩子。
上个月末,一个女人来敲我家的门。
我当时只喝了三罐啤酒,清醒得很:我发誓没跟这女人上过床。
女人的脸色不大好,一身黑色连衣裙衬得脸色更加苍白,却就只是站在门口没有进来的意思,当然我堵在门边也没有放行的打算。
她确认了我的名字,然后告诉我说她是我大哥的女人,没领过证,但已经替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现在都17岁了。
我跟我大哥的感情很淡。
记得我还在寄宿学校念书的时候,他已经离开家混黑道去了。一直到后来我出国进修都没有他的消息,爸妈生气是肯定的,但也不愿意再找一个混混回家,渐渐地也就疏远了。
那女人继续说着,一周前,因为所谓的帮派纷争,大哥死于一场密谋的车祸,所有财产被对方抢得一干二净,树倒猢狲散。只留下他们孤儿寡母两个人。
说到这里她从手提袋中取出一个存折递给我。
她说,这是用她儿子的名字开的账户,里面是她这几年的全部积蓄,并且再三向我保证这不是什么不干净的钱。
我打开来瞥了眼,表示兴趣淡淡。
把存折合上,我问,所以呢。
面前这个女人有着不错的修养,即使是在现在这种几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说话的语气里也没有哭腔和哀求。
她说,拜托你替你大哥把他抚养到成年。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那个站在女人身后一直沉默的黑发少年。
【贰】
朴有天就站在我家的酒柜旁边,然后毫不客气地拉开一瓶拉斐的软木塞。听完我的叙述,刚好喝完一杯。
我看着他酒足饭饱的神情,等他发表意见。
他以为我的意思是叫他给我也倒一杯,于是又从高柜上取下一个高脚杯。
不说点什么,我拿眼神问他。
他这才反应过来,耸了耸肩摊了摊手撇了撇嘴,吐出五个字。
你肯定醉了。
他说他叫金在中。跟母姓。
送走他母亲,他又回到我这里,所谓的行李却只有一个看起来并不鼓的双肩包。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他换了鞋再进来,对上我的视线之后非但没有慌张还很淡然地弯腰回了我一句您好。
用的是敬语,很有礼貌,随他母亲。
深吸一口气,我站起来对他说道:“走吧,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
房子是去年买的,年前才装修完毕,刚好是情人节那天搬进来。
单身男人的房子里摆设很简单,也没有多余的装饰,因为当初喜欢可以俯瞰全景的露天阳台,所以才买下这栋房子的顶楼外加一个阁楼。
他的房间在阁楼,那里原本就是客卧,旁边还有一个淋浴室,原来是给朴有天那厮准备的,那家伙喜欢到我家来偷酒喝,喝完也不愿意再开车回去,没喝醉他一般能自己走上去,要是喝醉了就得花点力气把他扛到楼上。
金在中对住所环境应该是相当满意,问他还需要什么,他摇摇头说没有。然后就看到他弯腰在整理行李。
看他从双肩包里整出两套校服,我才想起这孩子应当还是在校学生。
“你在哪里上学?”我双手抱胸靠在门边上,现在这里是他的地盘了,我不打算随意侵入。
“市二中。”
是所不错的学校。我点头表示明白。
“高二?”
“不,高三了。”
“跳级?”
“没有,是我没上过幼稚园。”
我歪头耸肩,“好吧,你整理完就下来,我们得去趟超市。”
郑允浩你肯定是酒精中毒喝酒喝醉,他老妈说的养到成年是指什么时候啊?你问过没有?来人是谁你都没确定,你怎么就敢接下这种注定赔钱的生意……
我记得朴有天在喝醉之前说的最完整的话应该就是这句。
忙于学业的小家伙在这个学期初就申请了寄宿,所以嚷着要见那小家伙的损友朴少爷来我家只能扑了个空。
然后我坐在客厅的毛绒地毯上揉了揉眉间,决定把喝醉的损友丢在客厅的沙发上。楼上的房间已经易主,委屈你了。
【叁】
所以,这么算来,我跟金在中接触时间实在不多。
住校的他只有在每周五下午三点的时候才回到我这里来,若是我没工作就会坐在一起聊聊一周见闻,或者随便看一会电影。若是我没有应酬就跟他一起吃晚饭,说到吃饭,小家伙的手艺好得惊人。他说是跟母亲学的,我要怀疑那女人是不是先抓住了我大哥的胃再抓住我大哥的心。
食材是我拜托保姆阿姨准备的,鸡鸭鱼肉、瓜果蔬菜,我让阿姨随便买,我对这些一点都不在行,也已经好多年没有吃家里饭的味道,读书的时候住校吃食堂,出国留学的时候一个人住,再到现在工作好多年,都是一个人解决吃饭问题。金在中到也不挑,看冰箱里有什么就做什么,每道菜都做得有模有样。
接下去的周末,我会选择睡个难得的懒觉,但是阁楼的主人不会,他又会骑着脚踏车跟同学一起去图书馆复习。那么我是老人家一个,又被抛弃在家里。周日下午五点之前他又得回到学校去。
基本这般规律(仅对金在中来说)的生活,每周无限循环着。
这是后话了。我把他母亲给我的存折原封不动又给了他。
他看到存折时候的表情还是很淡然,我就忍不住地想,这孩子处事怎么能这般老练淡漠。
我问他,你知不知道母亲为你存了这笔钱。
他歪了歪脑袋,样子实在单纯可爱,故意气我,老婆本?
我挠他痒痒,他抽笑着在我怀里举双手投降。
他说,我觉得总会有这么一天的。
我问,哪天?
见到你的这天。
这样的生活方式好像一直保持到了他高考结束。
期间,金在中生了一次病,发烧,不算太严重,他坚决不去医院。拗不过生病中的他,只能苦了我跑到楼下药店给了买了退烧药,把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喊醒,在喂药的时候被告知他对这类药物过敏,要服用另外一种。然后再把人塞回被子里打算去社区医疗站问问,火急火燎跑出门才发现物业的人正在对电梯做一月一次的维修保养。
我觉得以后还得多去健身房。
二十五楼加上阁楼二十六层,我满头大汗地跑到他房间,这回他是真的有点烧糊涂了,靠在我怀里的时候都在无意识地喃喃着。
他说什么我没听清,喂了一点楼下粥铺的皮蛋瘦肉粥,再连哄带骗让他把药给吃了。漂亮的眉头皱起来的样子太惹人怜,我坐在床边还在喘着气,看小家伙睡熟了,才敢下楼擦把汗,又换了一身衣服再折回阁楼,盯着床上的人思忖,这小东西不会骗人吧,因为怕吃药所以谎称对药物过敏。
就算现在想发火也被那二十六楼给整没了。
算了,不过是个孩子。
对,他不过是个孩子。
但也就是这么个孩子,却奇迹般颠覆了我原本平淡无奇的人生。
只不过,也只不过,我当时没发现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