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银行初入P2P领域是何等风光,只要是和财经靠点边儿的媒体都恨不得献上自己的头版头条来热烈欢迎大鳄入水。可如今过去半年,第一个吃螃蟹的招商银行也在悄然无息中暂停业务平台,书面回应称“招行小企业E家投融资平台不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留下一群群面面相觑的看客。
关于招商银行推出的小企业E家平台是不是P2P网贷平台这个问题,确实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很肯定的是,招商银行平台和P2P网贷平台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最大的亮点莫过于采取了不担保的纯平台策略:在项目页面上明确显示,“招商银行作为信息提供方不对融资项目、融资人归还本息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责任”此外还有“银行兑付凭证涉及的资金和相关权益当遇到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执行查封、冻结或扣划措施时,招商银行将依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等的要求行事”。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提供担保或者资金池的平台很容易演变成影子银行,这是监管机构所一直担心的,招行的P2P选择无担保的中介模式无意是对该模式的一个非常大的认可。
招商银行一个月就敛财1.2937亿元的消息不胫而走,各大银行都纷纷拿出态度,准备大干一场。不少P2P平台负责人透露,一些银行已经在内部开展P2P网贷业务技术培训。农业银行已专门抽调人员成立“互联网金融推行办”,负责P2P平台的筹备工作;广发银行也曾通过媒体表示,新升级的网络金融部也将打造P2P平台作为业务发展方向之一;就连四大行之一的中国银行也与2013年底在深圳分行“中银投融资服务平台”。
但是,随着107号文的横空出世,一切又似乎开始潜移默化地改变。据了解,由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107号文在鉴定影子银行范围时,明确把新型网络金融公司划归为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结构,把“部分理财业务”划归为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均属影子银行范畴。一下子来了“监护人”,首当其冲受影响的貌似就是这些“大孩子们”。
中国银行率先承认中国银行的“中银投融资服务平台” 仅是信息推介平台,并不具备线上交易功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2P平台。而招行P2P平台遭暂停后,也宣称招行投融资平台服务本质是信息见证,提供的是资金需求和供给者间信息的交互服务。双方基于上述信息的资金交易通过央行已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中金支付完成,与目前的国内P2P网络借贷业务有本质区别。
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从此以后银行的大船从此就在P2P的地盘搁浅了,最大的可能只能是审时度势,重新出发。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107号文”也并非恶魔,世界上本就没有绝对自由的存在,“107号文”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总体统筹影子银行的监管并明确监管主体,有利于影子银行的规范发展和有序竞争。 对于互联网金融圈的影响,只会是长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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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银行推出的小企业E家平台是不是P2P网贷平台这个问题,确实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很肯定的是,招商银行平台和P2P网贷平台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最大的亮点莫过于采取了不担保的纯平台策略:在项目页面上明确显示,“招商银行作为信息提供方不对融资项目、融资人归还本息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责任”此外还有“银行兑付凭证涉及的资金和相关权益当遇到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执行查封、冻结或扣划措施时,招商银行将依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等的要求行事”。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提供担保或者资金池的平台很容易演变成影子银行,这是监管机构所一直担心的,招行的P2P选择无担保的中介模式无意是对该模式的一个非常大的认可。
招商银行一个月就敛财1.2937亿元的消息不胫而走,各大银行都纷纷拿出态度,准备大干一场。不少P2P平台负责人透露,一些银行已经在内部开展P2P网贷业务技术培训。农业银行已专门抽调人员成立“互联网金融推行办”,负责P2P平台的筹备工作;广发银行也曾通过媒体表示,新升级的网络金融部也将打造P2P平台作为业务发展方向之一;就连四大行之一的中国银行也与2013年底在深圳分行“中银投融资服务平台”。
但是,随着107号文的横空出世,一切又似乎开始潜移默化地改变。据了解,由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107号文在鉴定影子银行范围时,明确把新型网络金融公司划归为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结构,把“部分理财业务”划归为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均属影子银行范畴。一下子来了“监护人”,首当其冲受影响的貌似就是这些“大孩子们”。
中国银行率先承认中国银行的“中银投融资服务平台” 仅是信息推介平台,并不具备线上交易功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2P平台。而招行P2P平台遭暂停后,也宣称招行投融资平台服务本质是信息见证,提供的是资金需求和供给者间信息的交互服务。双方基于上述信息的资金交易通过央行已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中金支付完成,与目前的国内P2P网络借贷业务有本质区别。
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从此以后银行的大船从此就在P2P的地盘搁浅了,最大的可能只能是审时度势,重新出发。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107号文”也并非恶魔,世界上本就没有绝对自由的存在,“107号文”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总体统筹影子银行的监管并明确监管主体,有利于影子银行的规范发展和有序竞争。 对于互联网金融圈的影响,只会是长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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