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洛川县政府就此作出公开说明 ,现在洛川县的好几条街道都被划定车位收费了,将公共场地域纳入其经营范围,且停车费一次性至少三元,试问:洛川县的道路是你某个人或某个公司投资修建的吗?纳税人投资的公共道路任何个人或单位有什么权利跑马圈地占为己有?纳税人的公共用地如果可以让城管局,交警队、或其它什么单位公司用来给个人来收费?那么每天收取的巨额停车费除了支付收费员的工资外都哪里去了,是何道理?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政府有权利将市民的公共用地停车收费,那么这些人是如何取得该权利的?收取的巨额费用又都到那里去了?为何不公告 ? 应该警惕有关权利部门利用权利来谋取其小集团的利益! 转起转起~~~ 是有正义感的洛川人就转呗!! 公平自在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