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整个格律诗事件来看,对叶冯刘三人明显是不公平的。欧阳与肖跟叶冯刘三人的处境是不一样的。如果败诉,欧阳的损失算上给三人的垫资是130万,损失虽大动摇不了欧阳的根本--饭店,肖入股后的直接损失35万,欧阳给她的垫资,因为与小丹的关系,她是可以慢慢还的。叶冯刘三人不退股,除直接损失外,欧阳给叶刘的垫资每人10多万,给冯的垫资3万,从他们自身的情况看,冯可以马上偿还,但没能力帮叶刘偿还,叶刘无能力马上偿还,而他们两人与欧阳并没什么交情,是不能慢慢偿还的。这也是为什么叶刘希望丁出资,与他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因所在。 再者说,肖跟着丁干了一年私募,丁的能力与业绩她比叶冯刘清楚多了,欧阳因为与小丹的关系,即便个人有损失,丁也会设法替她弥补,这也是叶冯刘比不了的。
丁这个人其实是很矛盾的,一方面他跟别人说世上没有救世主,必须得依靠自己。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别人把他当成救世主,无怀疑的盲目的照着他的指示做。风险与责任他自己一点儿也不担,全让其他人来担,帮助别人过于居高临下。叶冯刘三人当时需要的不是这样的大哥,毕竟他们与丁差距很大,需要时间逐步成长。
丁这个人其实是很矛盾的,一方面他跟别人说世上没有救世主,必须得依靠自己。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别人把他当成救世主,无怀疑的盲目的照着他的指示做。风险与责任他自己一点儿也不担,全让其他人来担,帮助别人过于居高临下。叶冯刘三人当时需要的不是这样的大哥,毕竟他们与丁差距很大,需要时间逐步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