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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纪事●散文★2013.12.29】云在青山月在天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因为第一次发帖,不知是心态,还是什么原因。还是出了错,谢谢luqingting_0亲。我在吧里从不发帖子,因为总感觉缺少点什麽。这次也发喜欢的作家的作品,和亲们一起分享吧。


1楼2013-12-29 12:29回复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3楼2013-12-29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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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8 1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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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也喜欢三毛吗?她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性作家。
      第一次接触到她的作品是九十年代初,在学校图书馆看了哭泣的骆驼,只记得书中有些片段我是落泪的,原因忘了。
      九四还是九五年,福州路新开一家新华书店,是现在上海书城的前身,开张第一天我放学四五点过去的,当时一口气买了很多本三毛作品,其他啥没买。我记得是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哭泣的骆驼,还有本啥,记不住了,总共三四十块,六七块一本,湖南文艺版的。
      对那个书店还有个印象,墙上一行字:为读者找书,为书找读者。
      现在的书城,没有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2-2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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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毛大名鼎鼎,我却看的不多,一本完整的书都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说来实在惭愧。而后在网上读过几个短篇,加上今天看的这个,觉得她是异常可爱的女孩子,文章写的像是我在跟我最好的朋友午后聊天,絮絮叨叨,却好亲切。很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即使不署名,我想也会有很多人能认出来哦这就是她写的吧。
        通篇读下来,她天女散花似的,左一朵,右一朵,我想我应该没能接住多少,主要是对她不了解,看她写什么都觉新鲜,三三,没听说过,是人很好的编辑社吗,荷西,怎么就不见了,多久的事了啊,还有什么,哦,她说大人们好木讷,简直无法一起扮小孩,很无趣,我估摸着自己在她面前大概也是如此只会目瞪口呆的人,但还是好想在她的面前啊,一定会被她感染,那种活力,真实,大悲大喜,定会让人放下所有防备,轻松起来,开心起来。
        嗯,我想我会多读读她的文章。上次读到的是关于荷西的,关于她家里从台湾寄了很多好吃的,然后她藏起来不给荷西吃,还骗他说是治感冒的药,结果荷西也开始经常骗她说自己真的有病一定要吃那个。看了就觉得这样幸福的一对,确定不是在写小说?
        谢谢分享啊萨克斯风,对了,你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你会吃萨克斯风吗,我爸爸喜欢摆弄乐器,所以这个他会一点,现在还有一个萨克斯风在我家里躺着呢,呵呵。也算和楼主的一种缘分吧!atlink');" onmouseover="showattip(this)" onmouseout="hideattip(this)" username="dannaozhi729" target="_blank" class="at">@dannaozhi729 @lanxiu姐姐


        5楼2013-12-2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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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在人人上面听过一段她关于回忆荷西的录音才开始关注她的作品。就好像什么年纪就会有适合的作品一样,体会过类似的感情了,才懂得她里面的情感。也不是完全懂得。至情至性,活得肆意洒脱。我很羡慕她的潇洒真实不做作,也很喜欢她的作品。她跟荷西真的好可惜,希望现在在天堂已经团聚了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12-29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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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啰嗦几句,我和楼主恰恰相反,我只在当年买书时读了一遍,此后再也没看过,直到你开贴。
            不大记得当年的人,当年的事,当年的书,当年的书的具体内容。
            只记得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当年看书时的心情:心空如山
            ps:等会上班贴一篇芳邻,我当年最喜欢的故事。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12-30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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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毛摘抄学生时代共积三大本,不过已经很久没翻了!
              当时一个她一个张爱玲,简直如获至宝,疯了一样地喜欢,因此也中毒不浅!!
              敢脚现在这副随性、疏懒、犀利且有点清高的性格,便是拜二人文字所赐!!
              因此建议三毛的文字未成年(35岁以前)还是少看!
              因为三毛的字太容易让人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影响对现实的正确审视能力和判断能力!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想中学时代要不是看她的书看的,老想着挥挥衣袖不带一片云彩地随风而去!我考取的大学可能会再好一点也说不定!


              12楼2013-12-3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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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
                三毛:
                收到此信时,你在哪里,在哪颗星?记得你最爱的是海王星。那么,别忘寄来明信片。
                你告诉我,要照看好你的宝贝。好的,我向你报告。
                你的那只煲,就是你在古玩市场角落里捡的那只铜锅,我现在正用它蒸馍,烫手的水蒸气把锅烘得闪着金光。我俯下身子把鼻子贴在锅盖上闻一闻,还可以闻见你当年做的梅菜扣肉的味道,你可真是会做饭,真是香。
                你的“长命百岁”锁,我用朱红色的绒布包裹了三层,放在有着小铜锁的木盒子里,压在大木箱底,放在里屋最隐蔽的角落。是的,家里没遭贼,我只是特别怕失去它,甚至不敢在屋外想起它,否则会心惊,飞奔回屋里,看它是否还在。我如此这般,只是因为,你太爱它了,而我太爱你了,好孩子。
                在拉巴斯的街道,那个披着披风为你煎鱼的女人,想起来没有。那个双鱼的别针,现在就在我左胸口从上往下数三个扣子的地方,正对着心脏,我可以感受到你对那女人的同情、爱怜,甚至愧疚。好孩子,别担心,等我长大了,我一定去玻利维亚,在同样一个冷的夜,在同样一个斜斜向上的街道,找到一个背着娃娃的印第安女人,为她被风吹掉的披风别上双鱼。她会问我是谁,我答:我是三毛的灵魂。
                对了,“心爱的”——那条“布各德特”,你在文章末问道将来要传给谁的那条项链,博物馆曾来人要收藏,我不肯,说三毛会不高兴的,这是她最爱的,她的灵魂在这条项链里,你若把它带去,她必会大闹“天宫”的。
                好了,好孩子,不用再担心你的宝贝们,它们在时光之外,在人世的裂缝里,安详地,完美地,静静地躺着,真美。
                告诉你,我也爱上了“收魂”。我爱收院里树、花、草的“魂”,镜头拉得极近,只是想挤出一切杂质,只剩下一个初生的芽,或一片才落的瓣,或是墨绿的叶子。我更爱的是人,在大街上闲来无事,无所顾虑,吃着雪糕,趿着拖鞋,在阳光下闲逛的人,在我的镜头里闪闪发光,多美。我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一条天蓝的牛仔裤子,一双脏脏的运动鞋,拿着相机就上了街。这身行头,有两个好处:一是不引人注意,容易“下手”;二是万一被人发现感到不好意思追来笑骂,也可以即刻转身就溜,留下一阵飘着“我自己欣赏,不会发表”的风。
                我们都爱迷路。你在巴西的小城迷路,我在我家乡的小巷里迷路。相同的是,我们都快乐得不得了,也就是你说的“迷了方向,一下子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人生又是另一番风光了”。还有还有,你说一定去海边,我诧异,我们竟然如此相似。我总认为,我上辈子是溺死在海里的,尽管我住在大陆正中央,河都少见,我坚信,我会去海边,一定会。
                至于荷西之事,我想你早已看开了,或者现在已经把它当作一个喜剧来看,你会说:“什么生离死别,什么阴阳两隔,荷西死了,荷西死了?那我身边站着的难道不是荷西吗?哈哈。”前些日子,想你得很,特别是在深夜,当一切喧嚣都凝固了,沉淀了,只留一个睁着双眼的我望向窗外,想到从前那个披着绿色大毛毯,一言不发,盯着天花板,想到生命、死亡、宇宙的三毛,惊觉自己也是一样的,在夜里成了孤独的哲学家。我疯狂地想见到你,是的,我想乘你梦里的列车,与三个士兵,和那个穿红色长裙的女人挥别,我是不恐惧的,反而快乐,因为我要与你相见。好了,现在我也看开了,因为我总会见到你的,只是时间的问题,那我就不再为你牵挂。是的,离去的终会在自己离去之时重现,才发觉当初的痛苦多么不值得。
                那么,近来没什么大事,尽是这些小事,让你挂念的小事,和我的一些废话,现在也一一向你报告完毕了。
                2013年一过2014年以此感谢有书陪伴的岁月。


                13楼2014-01-01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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