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又出新政策
点击数:1781 更新时间:2013-11-5 9:22:55
本报讯(记者 张柯 通讯员 唐静)城乡退役士兵享有同等安置权利,自主就业可享多种优惠政策。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这项新政策的出台,将助退役士兵们开辟另一片新天地。
据市民政局退伍办负责人张东旭介绍说,此次出台的新安置政策受到广大退役士兵及亲属的关注。其实,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就明确了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受到进一步鼓励和扶持。而此次《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具体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当前根据《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各地安置部门正在组织2011年、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审批表等手续。目前,市直退役士兵已办理完发放手续,各县(市、区)的工作也在推进中。按照要求,2011年、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点击数:1781 更新时间:2013-11-5 9:22:55
本报讯(记者 张柯 通讯员 唐静)城乡退役士兵享有同等安置权利,自主就业可享多种优惠政策。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这项新政策的出台,将助退役士兵们开辟另一片新天地。
据市民政局退伍办负责人张东旭介绍说,此次出台的新安置政策受到广大退役士兵及亲属的关注。其实,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就明确了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受到进一步鼓励和扶持。而此次《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具体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当前根据《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各地安置部门正在组织2011年、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审批表等手续。目前,市直退役士兵已办理完发放手续,各县(市、区)的工作也在推进中。按照要求,2011年、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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