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谨代表我一家之言,说说一些诗词看法。我作诗向来吝守中华古道,奉《诗经》为源。所以,我认为诗必须遵从“信、达、雅”的原则。接下来是个人见解:“信”就是符合常理,不要犯逻辑错误,而“达”就是通顺。以上两种可以说是基本写作原则,不便赘诉。诗区别于普通写作,就在“雅”字。内容风雅罢,所谓“低俗”罢,既然成诗,语言一定要雅。所以杜牧“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不是“我逛便扬州窑子,没见到一个比她让我爽的。”有人以“虚伪”对我的观点进行嘲弄,如果我说明雅词的美学意义他肯定会说直白有时也是种美。没错,直白确实是种美,我一向认为鲁迅乃文学天人。可是直白之于诗歌却不合时宜,因为作诗奉“雅言”正是契合儒家推崇诗经的所谓“发乎情,止乎礼。”所以“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而且,我推崇的是“雅言”,而不是“歌舞升平”,请别弄混。韩愈被贬的愤慨所作,黄巢的“秋菊青帝”以至于洪秀全的反诗,其怨恨较之吧里某些诗算少吗?可他们仍守雅言。吧中有个“烈火如歌”喜欢发些俚俗露骨的色情诗,自然有碍风雅,理应当删,而另外一诗友不可否认,确实有时写得挺好,而有时却会发一些俚俗露骨语句,竟然也被奉为妙言。怪哉怪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