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很多吧友反应买房子时候开发商要求多交钱。如果一个两个还好办,如果同一小区内同时很多人都被要求多交钱的话可能涉及到欺诈行为。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问题就在这里!!!!!!: 如果真的面积略微超过了,那么在3%以内的话,要求你们多付钱是基本没问题的。因为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由于施工的不严密导致了部分房屋的面积出现小的变动。 但这里的大前提是整个建筑的总面积基本不变,举个例子就是说:这一栋楼总共有1000平米,合同约定和设计图纸都是每家100平米,但是因为施工错误导致其中有的家庭102平,有的家庭98平,但是总面积基本仍然是1000平米。这就导致有的家庭需要增加费用而有的家庭需要开发商退钱。 但是如果每一家都价钱的话就意味着每一家都增加了面积,也意味着建筑物的总面积超过了1000平米,这个在实践中也有,但是不容易。而每一家的增加面积由恰好的增加在3%以内。意味着开发商没什么损失,而依据解释只需要每一家多交钱就可以了。 大家如果觉得我说的有点道理话可以跟帖,我告诉大家怎么做比较好。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问题就在这里!!!!!!: 如果真的面积略微超过了,那么在3%以内的话,要求你们多付钱是基本没问题的。因为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由于施工的不严密导致了部分房屋的面积出现小的变动。 但这里的大前提是整个建筑的总面积基本不变,举个例子就是说:这一栋楼总共有1000平米,合同约定和设计图纸都是每家100平米,但是因为施工错误导致其中有的家庭102平,有的家庭98平,但是总面积基本仍然是1000平米。这就导致有的家庭需要增加费用而有的家庭需要开发商退钱。 但是如果每一家都价钱的话就意味着每一家都增加了面积,也意味着建筑物的总面积超过了1000平米,这个在实践中也有,但是不容易。而每一家的增加面积由恰好的增加在3%以内。意味着开发商没什么损失,而依据解释只需要每一家多交钱就可以了。 大家如果觉得我说的有点道理话可以跟帖,我告诉大家怎么做比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