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群体里的粉丝,尽管自称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但实际上除了同喜欢这个偶像外,他们所处的地域不同、职业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个人修养不同,可以说,即使路上遇见,只要没在脑门上贴标签,你也不会知道对方是谁。
更何况,如何的粉丝群体,有些是单纯追星,有些是享受偶像养成乐趣,有些是享受自己做名人的乐趣,做粉丝的目的性本身就不单一。
粉丝为偶像的付出,可能基于爱,也可能基于利益,但有一点,这种付出不是义务,没有法律规定和约束,所以,这种付出值得被尊重,即使付出得少一点,只要不是职粉,就允许被理解。
粉丝由于个体性的差异,本身群体内部,就会有认知偏差,会有争论。而所谓一个粉丝群体,与另一个粉丝群体之间的友谊,更是无稽之谈。三个人之间还存在亲疏远近,更何况是两个群体之间,这样的友谊如何定论?从个体?从名义?
粉丝作为个体,当然会有喜好偏差,这种喜好偏差放在粉丝群体的大环境中,也很可能与粉丝群体的其他个体相冲突。
这时候,权衡的标准是什么?偶像利益最大化。
粉丝的名称,粉丝的存在,都是基于偶像的存在,若没有这个偶像,若这个偶像不好,这个名称没有任何意义。